高雄市政府教育審議委員會第8屆第1次會議
會議報告
會議日期:108年3月25日(星期一)
會議地點: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3樓第一會議室
主席:副市長 洪東煒
本會代表:理事長 董書攸
■本會提案及決議:
一、教育局補助學校「營養午餐運輸費」之金額過低,造成學校困擾,請教育局檢討改善。
本會訴求:請將學童所繳交之午餐費用於學生,午餐結餘款也應悉數用於改善午餐食譜菜色及午餐設備或餐飲設施,不宜挪為他用,請教育局協助學校解決運輸經費問題。
會議決議:教育局將協助學校解決所有「營養午餐運輸費」經費問題。
二、請高雄市政府財政局配合「高雄市教育審查委員會」之決議,逐年編列預算,協助各級學校逐年徵收『應徵收而未徵收』之學校用地,以免多年後付出更大徵收代價。
本會訴求:請協助學校徵收。
會議決議:請教育局依既定行程進行後續協助計畫。
三、為落實108課綱,並提升技職教育地位,依據108課綱「實習課程」為技術型高中「務實致用」之重要課程;考量目前現行「實習科目分組教學節數」過高,建議應予適度調降,以有效推動實習課程精緻教育。
本會訴求:請盡速調整降低,勿為六都之末。
會議決議:教育局將綜合評估市政府財政負擔狀況後,邀集高中職學校共同研商,在財政可負擔範圍內,朝比照教育部法規授課節數內容進行修正。
四、針對本市各高中職學校向中央爭取經費補助,請教育局應提供相對地方配合款,而非全部要求學校自籌。
本會訴求:請考量學校困難予以協助。
會議決議:鼓勵學校完善執行率,針對計畫執行賸餘款繳回機制調整逕納入學校基金,以充實學校經費。針對中央政策性或創發性計畫,市府及教育局基於財政可負擔下,並與衡酌各校基金存量情形,以作資源挹注。倘學校確有特殊因素得回報教育局,教育局將衡酌實際需求後予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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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議程及會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