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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警察局也逼學校做業績,難怪學校行政大逃亡!(2019-3-22)

警察局也逼學校做業績,難怪學校行政大逃亡!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不該利用學校行政人力拚績效

依據《民防法》,100人以上學校有責任編組「防護團」,並實施訓練課程,以達「平時防護救災,戰時有效支援軍事任務」之目標。但高雄市警察局假「民防總隊督導責任」之名義,要求學校繳交與「防護團」任務無關之「反毒、反霸凌、反飆車、防制酒後駕車」等訓練成果資料,無端加重學校行政負擔、干擾學校辦學。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不該為虎作倀

高市教育局身為教育主管機關,理應捍衛學校辦學自主、拒絕無理要求,卻屢次轉發警察局濫權公文(附件1、附件2、附件3),並要求學校配合,「學校行政大逃亡」的成因不言而喻

本會期盼新任局長吳榕峯能帶領教育局革新作為,翻轉此類積弊已久之官僚文化,落實「學校行政減量」,確保行政運作效能。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要求確實檢討改進

本會已於108.2.15發文(附件4要求教育局、警察局檢討改善;警察局業則於108.3.8復函本會(附件5)。

警察局復函提及警政工作之重要性,本會不但深感認同,亦對警務人員平日辛勞付出維護社會秩序之貢獻感到敬佩,然學校防護團之任務並非執行警務!

事實上,「反毒、反霸凌、反飆車、水域安全、自殺自傷防治」等諸多安全教育宣導工作,已由學校相關處室負責規畫並融入教學活動;警察局若為強化宣導成效,應主動提供學校宣導工作所需之專業資源;反過來說,要求學校「做形式化的績效報告」,對警務工作絕無實質助益!

【請會員學校協助監督】遭遇不合理情事向本會反映。

警察局復函已說明「將於擬訂108年度民防團隊訓練計畫時再作修訂(附件5),請各會員學校協助後續監督工作,遇有類此不合理情事,歡迎向本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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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鏈結:

【108-03-21新聞稿】警察局逼學校做業績,打臉韓市長「教育不受干擾」政策!

附件1:高市教秘字第10731568600號函

附件2:高市教秘字第10732842300號函

附件3:高市教秘字第10830453600號函

附件4:高市教師工會字第1080000018號函

附件5:高市警治字第1083131720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