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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配合「補償金」修法,今年退休申請可撤回或改核 (2019-3-29)

配合「補償金」修法,今年退休申請可撤回或改核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與本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正持續於立法院遊說爭取「回復補償金」;而因應立法院修法,今年之退休申請應可撤回或改核。

影響全國14萬公教人員的「補償金」問題,在公教年改期間,全教總即一再積極主張保留;公教年改後,更因軍人年補償金保留,提出「已退、未退應標準一致;軍公教年金改革應有一體性;補償金並未倒入退撫基金,應該回復發放補償金」等多項意見,並透過所屬地方工會積極遊說立委,本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迄今已分別拜訪管碧玲、李昆澤、賴瑞隆、趙天麟、黃昭順等立委並獲得支持。目前國、民、親三黨都有相關修法提案在立法院審議中,全教總及各地方工會也持續溝通立委努力中。(參見附錄)

由於原本通過的年改法案規定,「補償金」將於今(108)年630日落日;而「回復補償金」修正案還在立院等待三讀,造成許多今年具退休資格的老師不知是否該提出申請,擔心若修法通過,提出的申請無法抽回或改核,影響本身退休權益。

本會已獲得教育局確認:若老師們原申請於630日退休,但因修法確定「回復補償金」,可同意教師得取消此次退休申請更改退休日期為731,讓教師能於修法不確定中,安心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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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108-03-25全教總新聞稿】感謝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民進黨周春米委員理解回復補償金有時間急迫性

108-03-15《全教總》爭取支持:《國民黨立院黨團》力挺「回復補償金」及「五一國定假日」

108-02-15全教總新聞稿】年金改革要檢討 回復補償金才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