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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現職年改訴訟?到底問題在哪裡!? (2019-3-8)

現職年改訴訟?到底問題在哪裡!?

日前,某團體的刊物宣稱要【為現職老師提起年金訴訟】,原因據稱是:「從10771日起,每月(退撫)提撥就提高了,相當於變相減薪。」

大家薪資單中的提撥金額都提高了,但是

   退撫的提撥率真的有提高嗎?真的有嗎?

這就在考驗大家的數學能力了!

大家可還記得,我們從10711日開始加薪3%,本俸增加,提撥金額自然按比例增加(金額請看下面舉例說明)!

舉例說明:

100年公教人員退休撫恤金額自負額計算公式為本俸*2*12%*35%

以薪級650為例,48415*2*12%*35%=4067

(*可參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網站)

 

107年公教人員退休撫恤金額自負額計算公式為本俸*2*12%*35%

以薪級650為例,49875*2*12%*35%=4190

(*可參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網站)

 

【分擔比例】、【計算公式】完全沒有改變!

107年加薪3%

有變化的是本俸的金額

48415變成49875

扣繳金額則按比例提高了123


發現了嗎?事實上,目前年改法案並沒有提高【退撫提撥率】~

修法之前【退撫提撥率】是12%,修法之後【退撫提撥率】還是12%。而「從10771日起,每月(退撫)提撥就提高了,相當於變相減薪。」的說法,完全是建立在錯誤的前提上啊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溫馨提醒

【目前各種訊息充斥坊間,只要稍加思考,即可發現謬誤,也可避免無謂的恐慌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