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年改訴訟?到底問題在哪裡!?
日前,某團體的刊物宣稱要【為現職老師提起年金訴訟】,原因據稱是:「從107年7月1日起,每月(退撫)提撥就提高了,相當於變相減薪。」
大家薪資單中的提撥金額都提高了,但是…
退撫的提撥率真的有提高嗎?真的有嗎?
這就在考驗大家的數學能力了!
大家可還記得,我們從107年1月1日開始加薪3%,本俸增加,提撥金額自然按比例增加(金額請看下面舉例說明)!
●舉例說明:
100年公教人員退休撫恤金額自負額計算公式為【本俸*2*12%*35%】
以薪級650為例,48415*2*12%*35%=4067
(*可參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網站)
107年公教人員退休撫恤金額自負額計算公式為【本俸*2*12%*35%】
以薪級650為例,49875*2*12%*35%=4190
(*可參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網站)
【分擔比例】、【計算公式】完全沒有改變!
107年加薪3%後
有變化的是本俸的金額
從48415變成49875
扣繳金額則按比例提高了123元
發現了嗎?事實上,目前年改法案並沒有提高【退撫提撥率】~
修法之前【退撫提撥率】是12%,修法之後【退撫提撥率】還是12%。而「從107年7月1日起,每月(退撫)提撥就提高了,相當於變相減薪。」的說法,完全是建立在錯誤的前提上啊!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溫馨提醒:
【目前各種訊息充斥坊間,只要稍加思考,即可發現謬誤,也可避免無謂的恐慌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