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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一次看懂退休老師新退休金核定函 (2018-6-20)

一次看懂退休老師新退休金核定函

最近,退休老師陸續接到新退休金核定函,內容是一連串的表格數字(如下連結),自107/07/01起十年內退休的夥伴,也都會收到類似的表格,因所得替代率上限有十年緩降期,每年下降1.5%,降至民國118年後為固定值,因此每年的所得替代率上限金額也會有不同。

這份核定書內涵不複雜,讓我們一次看懂其中的內容計算:

1、退休年資採計分(民84年為界),分成退撫制度實施前(舊制年資)、後年資(新制年資)兩種,分別有不同內涵計算。

2、退休金領取計算(依條例第29303436373839條)會有兩個公式計算,領取時以其中最小者,亦即領取minab,當時,只能領取b;當b時,只能領取a

a:月退休金額=(「均俸」×5×舊制年資+930+(「均俸」×2×2×新制年資;再加上優存利息補貼(9%,至109/12/31止);(此「均俸」已退休人員是採「最高本俸」)

b:所得替代率上限金額=「最高本俸×2×(當年度)年資退休所得替代率;替代率降至118年後為固定值

再參考重點說明連結,就可以清楚解讀:

http://www.taotc.org.tw/a/taotc.org.tw/tutc/home/nian-jin-zhuan-qu/20180612-1

「最高本俸×2」就是重點

絕大部分退休金都會受到所得替代率上限金額限制,在無法提高替代率的前提下,母數採「最高本俸×2」就是重點。這裡要補充說明的是,所得替代率的「母數--最高本俸×2,是全教總一路爭取得來的,因為前次改革是用「實質所得」來計算,若您清楚薪資所得就可知,我們的「實質所得」是低於「最高本俸×2」,如此計算對我們不公平,這就是全教總一路猛打的「肥高官、瘦小吏」的不公平制度,在這一次總算有所修正,若想更清楚脈絡,請點選:

http://www.taotc.org.tw/a/taotc.org.tw/tutc/home/nian-jin-zhuan-qu/20170707-nian-jin-zhuan-qu1

節省的退撫經費,全數挹注退撫基金,就是關鍵

另外要補充的是「月退休金額(含優存利息補貼)」超過「所得替代率上限金額」,將無法領取,那這些錢會到哪裡去?答案是這些經費將挹注回基金,這就是全教總致力爭取的「改革不是全是受雇者責任,政府也必須盡雇主責任」的實踐,在新條例40:「退休教職員退休所得依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規定扣減退休教職員退休所得後,各級政府每年所節省之退撫經費支出,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全教總爭取的過程,可參閱--

http://www.taotc.org.tw/a/taotc.org.tw/tutc/home/nian-jin-zhuan-qu/20170710-40-1060710

這次年改沒有任一組織是滿意的,但是專業組織的論述總是爭取關鍵點,總是致力維護應有的權利。也唯有齊心一致支持組織、相信組織,才能讓組織繼續前進,共同為優質的教育環境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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