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校園議題﹞山高中教師會長的感謝信(附「鼓中校務會議事件」處理大事記)(2016-06-24)

鼓山高中教師會長的感謝信

我是鼓山高中教師會長沈士元,我要非常感謝高雄市教師會今天派副理事長陳建志老師及3位同仁蒞校參與本校臨時校務會議,還邀請陳信瑜議員助理一同為我們發聲,雖然本校校長一再阻撓,委屈你們不能列席,還讓你們在會議門口罰站,但有了你們在旁協助,我們能即時反制校長拖慢會議進行,最後順利通過議案,給本校同仁莫大幫助,我代表本校教師會感謝高雄市教師會一路相伴,在本校最需要外援時不斷伸出援手,給與法律與行政支援,最後我真的很感激大家的幫助,謝謝你們,有高雄市教師會幫助,真好!

 

鼓山高中教師會會長沈士元感恩。105.6.22

----

附錄、本會(高雄市教師會)協助處理「鼓山高中校務會議事件」大事記:

105.06.16 主動聯絡鼓山高中教師會長,關心該校「校長執意校務會議綁研習」(註1)的最新狀況;會長表示:學校老師已連署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註2),但校長仍堅持「校務會議舉行地點是校長的裁量權」。本會表達願到校與大家討論因應策略,遂配合大家時間,約定6/20到校。

105.06.20 本會副理事長陳建志到校與鼓山高中教師會伙伴討論因應策略,決定:一、6/22臨時校務會議當天,本會派員列席,以協助反駁校長非法決定。二、6/21由本會安排,鼓山高中教師會代表至教育局陳情,請教育局糾正校長之不當作為。

105.06.21 本會副理事長陳建志率多位鼓山高中教師會代表至教育局陳情,接受陳情之教育局高層表示:將立即致電鼓山高中康校長,提醒她要依法行政。

105.06.22 本會副理事長陳建志率于居正、周益村、蘇義昌等三位幹部至鼓山高中,表示受鼓山高中教師會邀請列席臨時校務會議;此外,本會亦請市議員陳信瑜派助理到校表達關切。在校長抗拒及家長會長的咆哮之下,本會人員仍不卑不亢、據理力爭;最後,在與會教師士氣沸騰的情況下,以83票贊成的壓倒性票數通過「期末校務會議在校內舉行」。

1:行政程序法第1條即明定「行政行為遵循公正、公開與民主之程序」;校務會議地點雖可由召集人預定,但此次期末校務會議,校長事先未徵詢大家意見,竟違反慣例改至嘉義南華大學舉行(據聞是南華大學招待),有阻礙大家出席(及陷出席者「接受賄絡」)之嫌。學校教師多次反映溝通無效後,決定連署召開臨時校務會議。

2:高級中等教育法第25條第3項:「(第一項)學校設校務會議,審議下列事項:一、校務發展或校園規劃等重大事項。二、依法令或本於職權所訂定之各種重要章則。三、教務、學生事務、總務及其他校內重要事項。四、其他依法令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事項。(第二項)校務會議,由校長、各單位主管、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職員代表、家長會代表及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組成之;其成員之人數、比例、產生及議決方式,由各校定之,並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第三項)校務會議,由校長召集並主持之,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經校務會議代表五分之一以上請求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時,校長應於十五日內召開之。」鼓山高中校務會議的組成是「全體教師制」,而本次召開臨時校務會議共54人連署,超過該校全體應出席人數(127人)「五分之一」的法定門檻。

3:會議規範第22條及第65條皆有列席人員之規定,該校校務會議無「校外人士列席」之規定,即表示並未禁止列席,則可經會眾同意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