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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聲明稿:沒有誠意,就沒有合作!(2013-10-1)

聲明稿:沒有誠意,就沒有合作!


  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論語憲問篇》 

        9月26、27二天,本會收到高雄市教育局(督學室)連續發出二份有關「教師研習」的公文–前者是10月2日「研商增進教師進修效能會議」的通知,後者則是要求提供教師進修的「優秀講師」,以建立教育局的「人才資料庫」。本會在此聲明:本會肯定教育局「提昇教師進修品質」的努力但在教育局未向全市教師展現誠意、改正錯誤之前,本會將一概不配合教育局有關「教師進修」的相關工作。以維護本市全體教師的人格!

        簡單複習一下這三個月的發生的事:

        6月26日,教育局以高市教督字第10234105200號函頒訂「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強化教師進修研習效能實施計畫」,強迫教師:每學年至少擇選「政策課程研習」8小時及「校本課程研習」20小時;此外,還恐嚇老師:若研習時數不足,則「敘明理由向所屬學校提出說明,以作為年終成績考核之參考」!

        7月3日,在與教育局溝通無效之後,本會發出新聞稿《高雄市教育局威權復辟?》,痛批教育局完全不尊重《教育基本法》第8條賦予教師的「進修專業自主權」。但教育局拒不回應!

        8月1日,本會正式發文(高市教師工會字第1020000196號),請教育局儘速檢討修正該計畫當中「強迫研習、以考績威嚇」的部分,以回歸「教師之專業自主」。8月8日,教育局回函;但卻認為「明定進修時數並無不妥」,毫無半點檢討之意!

        8月13日,《蘋果日報》刊出「政府管太多:強迫教師進修,沒參加考績差」報導。報導中大量引用本會7月3日新聞稿,並專訪本會理事長陳建志。然而,教育局的回應不但拒不認錯,竟然還再次出言恐嚇:「若未能達到要求且無法提出理由,當然可由校內考績會討論,列入考績評比參考。…」本會決定向市府高層抗議,請其糾正教育局的違法妄為!

        9月11日,在與全教總討論後,本會正式發文(高市教師工會字第1020000221號),向監察院檢舉高雄市教育局「濫用行政職權」、「違反依法行政規定」,請監察院糾正。9 月24日,監察院據此發函教育部(院台業三字第1020166456號),請教育部針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強迫教師進修、涉有濫用行政職權及違反行政程序法」等情事,妥處逕復。

        9月12日,本會代表出席教育局召開之「強化教師進修~充實人才資料庫研商會議」;並在會中發言批評教育局「用考績威脅強迫教師研習」完全不尊重教師。此外,對教育局這種「對教師團體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態度(規定「強迫教師研習」時,不找教師團體協商;遇到困難了(優良講座不足),才想到教師團體),也表達嚴正抗議!

        9月12日,教育局網站刊出一篇名為「歡迎教師團體共同研商有效落實教師研習的策略」的新聞稿,狀似「對教師團體表達善意」;但細讀其內容,卻發現教育局錯誤引用數據,誣指「高雄市教師不愛研習」!為此,本會立刻專案研究「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之統計數據;9月16日,本會再次發出新聞稿《教育局「當面說好話,背後下毒手」?!》,一則駁斥教育局,二則痛批教育局「惡人先告狀」!

        大人常教導孩子:「認錯是進步的起點。」但教育局一錯再錯,被人民提醒,卻仍不願認錯。教育局的身段,實在令人不敢恭維!

        教育局不把教師團體看在眼裡,本會實在不能認同;而教育局為了掩飾自己的錯誤,不惜中傷全體高雄市老師,讓高雄市老師背上「不愛研習」的汚名。這一點,本會更是完全不能接受!


        「教師進修」一事,高雄市教育局濫用行政職權、威嚇教師、抹黑教師;已失去廣大教師的信賴與尊重。教育局若能釋出善意,本會合作的大門隨時敞開!


■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 陳建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