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政策議題〕本會、全教總齊努力,「落實教職員工健康檢查」達陣! (2020-9-16)

本會、全教總齊努力,「落實教職員工健康檢查」達陣!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政府對於公立學校教職員,應提供一定之「健康防護」措施,而「定期健康檢查」就是其中一項。

事實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補助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健康檢查作業規範》便有具體規定:教職員只要年滿40歲,就可獲得【21次健康檢查補助,每次3500元】;而校長則不限年齡,可獲得【每年1次健康檢查補助,每次7900元】。

然而多年來,這項政策並未真正落實。根據本會調查,縣市合併以來,市府卻要求各校「就是類人員總人數,3年為1週期,每年分配1/3人數受檢」來編列預算;甚至,各校每年實際編列預算根本就未達「1/3受檢人數」。以致於,【健康檢查補助】成了「看得到、吃不到」的政策。

於是,藉由這次高雄市長補選,本會即將此列入本會《2020教育政策訴求》,要求候選人承諾「依《作業規範》規定之需求,足額編列補助之預算,不可再有縮減」。而包括陳其邁等3位候選人也都給了明確承諾。

93日,在出席新任教育局長謝文斌邀約的「教育團體座談會」中,本會也提醒局長落實市長承諾;謝局長則明確回應:「既然是市長承諾,一定會積極予以落實。」

此外,本會也促請全教總要求中央(並督促地方政府)落實【教職員工健康檢查】的政策。於是,今(109)年4月,全教總便陳請立法委員張廖萬堅協助召開法制研商協調會,於是促成教育部於109.4.29行文各縣市(參見公文),應落實教職員工健康檢查補助申請。

昨天(9/14),教育部也回復張廖萬堅委員,表示已發函轉知:國立學校教育人員健康檢查(含教保服務人員)應依照《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向學校覈實辦理健康檢查補助申請,各地方政府得比照辦理;私校仍須提供健康檢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