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傻了,「反對調高提撥」政府最高興!
這幾天,「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明(110)年1月1日起調高1%」的消息(註1)經媒體炒作後,又引發不少基層公教人員恐慌;但我們不禁要說,「不良媒體唯恐天下不亂」也就算了,如果公教團體也跟著瞎起鬨,可就貽笑大方了!
簡單的說,這次年改最核心的訴求,不就是「提高提撥,避免基金破產」嗎?如今,在《退撫條例》修法通過3年後,政府終於決定要調高提撥,我們應該批評政府「太慢調高」才對,怎麼反而跟著反改革的人亂反對呢?
眾所周知,民國84年,軍公教的退休金之所以從原來的「恩給制」改為「提撥制」,就是要以「立法建立共同基金」的方式,保障軍公教的退休所得;有財務常識的人應該知道,基金永續的關鍵就在「收支平衡」。
然而,由於之前政府偏狹的政治考量,不論軍公教,退撫基金從設立以來從未按精算的「最適提撥費率」(收支平衡應提撥之費率)作足額提撥(註2),以致於基金水位逐年失衡(入不敷出),「基金破產」進入倒數計時。於是,馬總統時代未完成的「年金制度改革」,終於在蔡總統任內完成。
106年年改修法過後,全教總一再呼籲政府儘快調高費率,但政府想方設法就是「不想」增加提撥!
政府為什麼最不願意調高費率?因為,按照法定的分擔比例(在職人員35%,政府65%),在職人員多繳1元,政府要相對多繳2元左右;再用人數來換算,我們每人每月繳費增加1元,政府一年要多支出1440萬,每人繳費多增加100元,政府每年多支出14.4億。這就是為什麼中央政府不情願、地方政府極力反對調高費率!(看看政府官員的發言就知道,註3)
相信勞工朋友們都恨不得僱主幫他們多提撥一些進入退休帳戶,因為到最後,「自己繳的」加「僱主繳的」都會是他的退休金;軍公教退撫基金也是一樣,因此,「讓政府提撥更多」不正是我們應該爭取的嗎?
不要再被騙了!那些亂喊「拒絕調高費率」的團體其實是跟政府站相同立場,是幫政府省錢的幫兇,最後承受苦果的將是後進的公教人員。大法官《釋字783號解釋》已經明白告訴大家,「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指的只是要求政府要確保「公教人員領回個人的繳費」,至於「法律規定的給付」或「政府相對繳交的費用」都不包括在內。所以,告訴你「政府會負最後支付責任,不用調高費率」的人,就是在騙你不懂!
至於,有人又拿「政府為軍人10年提撥1000億」來說事;我們也懷疑這些人是「故意裝不懂」!
事實上,由於軍職的特殊性(軍人服役有年限,升不上去就必須強制退伍,通常要升到中校才有月退俸),以及「軍職人員精簡」政策,導致其基金的繳費人數不足以承擔未來的退休給付;因此,當初在106年初啟動年改時,就已經決定「軍人與公教的改革分途」,這與軍人後來的抗爭無關。
其實,公教的「額外提撥」更多!
全教總在年改中爭取到的「改革節省挹注」,其實就是一種「額外提撥」。根據公告,108年「改革節省挹注」的金額分別是:公119.55億、教155.2億、軍11.84億,未來5年,這個數字只會更高,然後進入高原期,10年後再慢慢下滑,預計未來30年每年平均是200億。其中教育人員約佔55%,等於教育人員未來30年將倒入3300億。比起來,軍職人員的「10年1000億」,其實也沒有好到哪裏去。還要再比嗎?
雖然,許多人感嘆這是個「黃鐘毀棄,瓦釜雷鳴」的時代;但我們相信,頭腦清醒的人還是可以分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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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109.9.4銓敘部在其粉專《公務人員年金改革知多少》宣布:「銓敘部今(4)日函下達:考試院、行政院已經於109年8月28日會同釐訂公告,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明年1月1日起,從現行12%,每年調高1%,分3年調整,至112年調高至15%。」
註2:根據《退撫基金第1次精算報告書》,軍、公、教的「最適提撥率」分別為21.9%、15.5%、17.9%;然而,實際的提撥率最初僅8%,直到民國95年才調整為現行的12%,而95年至今都未再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