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
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 [pdf]
勞保局申辦流程圖(核定版) [pdf]
申請條件
1. 109/3/31之前已在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
2. 投保薪資24000元(含)以下
3. 107年度個人綜合所得未達課稅標準(408,000元)
申請日期
本會受理時間:109/4/20~109/5/20止,郵寄或親洽職業工會
◆本會地址:高雄市苓雅區輔仁路155號6F-1
◆上班時間:09:00~12:00、13:30~17:00
勞動部諮詢專線:(02)2396-1266#5555
- 提供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
- 申請勞工紓困生活補貼之對象及資格條件為何?
- 曾於職業工會加保,惟現已停保或退保者,於109年4月1日(含)以後再由職業工會加保,可否申請本紓困生活補貼?
- 僅參加勞工保險中職業災害保險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可否申請紓困生活補貼?
- 外籍配偶可否申請紓困生活補貼?
- 申請人如何查詢其109年3月之月投保薪資是否於新臺幣24,000元以下?
- 如已領取其他機關提供受疫情影響之相關補助,是否還可以申請勞動部的紓困生活補貼?
- 申請紓困生活補貼應備文件為何?
- 紓困生活補貼應向哪個單位提出申請?
- 何時可申請紓困生活補貼?受理截止日為何?
- 紓困生活補貼金額多少?發放方式為何?
- 如紓困生活補貼款項無法匯入帳戶,是否有其他領取方式?
- 申請紓困生活補貼需時多久才會收到?
- 需要進一步了解相關資訊?
(資料來源:https://www.wda.gov.tw/cp.aspx?n=671AA4E12FCFB662#bl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