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03-17本會快訊】
有關今(106)年國中教師超額
有關3/16媒體報導:教育局對今(106)年國中教師超額的處理方式,其中【教師留職停薪缺額,不聘任代理教師,供超額教師暫留原校】及【行政人員減授課節數集結計算,轉換為可供超額教師留任原校人數】,的確是目前教育局預定的辦法。事實上,去(105)年年底的教審會,教育局在答覆本會理事長董書攸的提案時,就曾提過這二個辦法。
● 105學年度教職員工員額編制表(國中)
● 105學年度教師需求數一覽表(國中)
● 預估未來6年國一新生學生數及班級數
● 預估未來3年班級數及教師數(國中)
但本會並不滿意,理事長在教審會當時也仍極力主張【合理員額編制】(依全校學習節數核算員額),並爭取至少先從「有超額的學校」先實施【合理員額編制】。目前,本會也仍在持續爭取中。
至於【留職停薪及行政人員所授科目,並不一定與超額教師科目相同】,本會也一再以「增加校內排課困擾」質疑教育局,教育局也承認卻表示無奈;不過,話說回來,僅管這個辦法的確會增加校內排課困擾,但因為能消除「總額超額」,雖然我們不滿意,畢竟也是一個解方。
本會不會放棄,將持續爭取【合理員額編制】的實現,全教總也已在中央努力推動中。
此外,提醒大家:今年國中超額介聘作業,已從原本「三階段」改為「二階段」,而第一階段分為五區如下:
區別 | 行政區域學校數(含完中校數) | 總校數 |
北高雄 | 楠梓區(5)、左營區(6)、鼓山區(4)、鹽埕區(1)、三民區(5) | 21 |
南高雄 | 前金區(1)、新興區(1)、苓雅區(5)、前鎮區(6)、小港區(4)、旗津區(1) | 18 |
大岡山區 | 岡山區(3)、永安區(1)、橋頭區(1)、梓官區(2)、燕巢區(1)、阿蓮區(1)、路竹區(2)、湖內區(1)、茄萣區(1)、田寮區(1)、彌陀區(1) | 15 |
大旗山區 | 旗山區(3)、美濃區(3)、六龜區(2)、杉林區(1)、內門區(1)、甲仙區(1)、那瑪夏區(1)、桃源區(1)、茂林區(1) | 14 |
大鳳山區 | 鳳山區(9)、大寮區(3)、林園區(2)、鳥松區(2)、仁武區(2)、大社區(1)、大樹區(2) | 21 |
其他制度改變,請參閱本會會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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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 106年國中超額介聘(簡報)● 105學年度教職員工員額編制表(國中)
● 105學年度教師需求數一覽表(國中)
● 預估未來6年國一新生學生數及班級數
● 預估未來3年班級數及教師數(國中)
●研修「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規範第七點、第十二點及附表(草案)」、「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 業要點 (草案)」及「高雄市新設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移撥原則第一點、第三點及第十點(草案)」會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