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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學校評鑑茲事體大,教育局草率面對,本會無法認同!(2015-06-18)

學校評鑑茲事體大,教育局草率面對,本會無法認同!


因為評鑑範圍的全面性,學校評鑑一向被學校認為是重大事件;因此,凡是上榜的受評學校,向來都嚴陣以待,不敢輕忽。

然而,最近研議的高雄市國民小學104-107學年度學校評鑑計畫,教育局非但沒能在原定的期程及時規劃完畢,於5月召開學校評鑑說明會」;還表示「只要在前一學年度有通知就好」,堅持要求104學年度一定要上路!果真如此,104學年度受評學校的準備時間勢必被壓縮,不但對學校極不友善,更不尊重在教學現場的老師。

此外,評鑑計畫最關鍵的「評鑑指標」,開會時竟然只有本會代表提出質疑,並且努力把對基層教師不友善的內容修改或刪除。如

1.2-4-3創新研發有效教學策略」改成「2-4-3創新運用有效教學策略」。

2.2-5-3依評量結果分析教學成效進行教學省思」刪除「分析教學成效」改成「2-5-3依評量結果進行教學省思」。

3.2-2-3專業學習社群」併入「2-1-2研習與進修」。

4.3-1-2學習落後、身心健康異常及特殊個案學童,相關人員能分析原因並採取補救措施」中,刪除「學習落後」

令人遺憾的是,其中一項建議~刪除「2-5-4每學年中能策劃班級成果展最少乙次」,卻因其他團體反對而未能通過。

最令人不滿的是:教育局規畫的自評表中,「評鑑指標」雖然僅有21項,與教師相關也只有9項指標;但指標下的「評鑑具體內容」卻多達64,當中,竟然有32條與基層老師直接相關!!

不是「學校評鑑」嗎?怎麼有一半的項目是在評鑑老師呢?!教育局恐怕是「以學校評鑑之名,行教師評鑑之實」吧?!本會實在無法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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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會議情形報告表(含國小評鑑計劃及自評表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