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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校園議題〕「教甄得低分」為何一味質疑三民家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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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得低分」為何一味質疑三民家商?

上週,「高雄市教甄考生『試教』得20分低分」鬧上新聞,報料者強烈影射教甄過程有弊端,且矛頭直指出缺學校三民家商。然而,僅憑「分數太低」就高聲嚷著有弊端,卻拿不出什麼更具體的證據,這不正應了那句「看到黑影就開槍」嗎?

據瞭解,這次高中職聯合教甄的主辦學校並非三民家商,最後結果「總成績未達60分不予錄取」的也不只有三民家商的這名考生;事實上,本次教甄最後共有46個學科的教甄名額從缺,為何只把矛頭對準三民家商?

考生當然可以質疑他的成績有問題,高雄市的教甄辦法也有提供考生申訴的機制,事實上,該名考生也已提出申訴了;但為何申訴會議都還沒開,就急著爆料、扣學校帽子?是跟學校有仇、先搞臭學校再說?這什麼心態!

根據《高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規範》,教甄的考試方式可分筆試、口試、試教、實作4種(這次教甄這4種都有);為了防弊,條文中還特別規定「口試、試教、實作委員,密送校長或由其指定專人擇聘之,其中外聘人員不少於三分之一」,以及「口試、試教、實作採分組方式辦理者,同類科委員分派之試場於考試前半小時抽籤決定」;此外,也有多項有關「委員迴避」及「工作人員隔離」的條款。但爆料者並未指出校方違反哪一條規定,也沒有指出現行制度有什麼漏洞,僅憑「分數太低」就公開質疑有弊端,實令人無法苟同!

至於「管控『偏頗給分』的風險」,《高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規範》的規定是:「口試、試教之評分設最高、最低標準分數,高於最高標準、低於最低標準或評分有變更時,評分委員應敘明理由,並簽名負責。」據瞭解,本案得低分的項目,評分委員確實有敘明理由,也都有簽名負責。如果確實如此,又憑什麼指責評分委員?

我們當然不知道實際情況如何,但有沒有可能是考生自己太緊張,以致試教表現失常?如果真是如此,又怎麼能怪評分委員給低分?就像聯考作文如果文不對題,不是照樣可以打0分?退一萬步講,就算評分真的有偏頗,但委員是主辦及協辦學校依法共同聘任,規定是教育局訂的,又豈能完全歸責於學校?

當然我們也知道,如今「媒體灑狗血」的風氣難改,「民粹政治」又常常鼓勵有心人作亂;只能祈禱國人的媒體素養普遍提高,可以一眼看穿這種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