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不該助長濫訴歪風!
去(112)年10月17日,全教總召開記者會,抨擊《教師法》新法上路以來,關於「疑似不適任教師案」的處理,不但沒有提昇效率,反而造成學校現場諸多困擾~學校為處理名目繁多的「校園事件」,不但耗費更多人力、時間、金錢,甚至濫訴的案例也得走同樣流程,更是打擊基層士氣!
之後,全教總更是帶領各地方工會持續訴求推動,終於促成今(113)年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建立了【輕案分流】的機制。(參見媒體報導)
然而,本會卻發現,當人民直接陳情到教育局,若教育局未「依法把關」,卻一味轉交給學校處理;甚至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也要求學校【全面受理】,則濫訴的問題只會有增無減。於是,教育局無異成了濫訴的幫兇!
近來,本會就收到許多會員陳情,抱怨遭濫訴之苦,案情包括:因管教學生遭不實檢舉報復、親師溝通不符家長需求遭投訴、…等等不一而足;更令人氣憤的是,不少案件就是教育局交辦「一定要受理」的!
有鑑於濫訴問題嚴重干擾教學現場、打擊教師士氣,本會日前召開的「教育政策研討會」就將此納入議題;最後決議「先發文要求教育局落實現行法規,遏止誣控濫告」,而本會也在今天(6/21)正式發出公文(公文連結);未來,會再配合全教總推動修法,將「家長管教子女」課以法律責任,從根本解決誣控濫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