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園安全諮詢會議」奮戰中 「新北市校園學生殺人事件」引發輿論譁然,加上後續加害及教唆學生的挑釁、串證言行,以及被披露家長缺乏管束作為等等,使得校園安全及學生輔導管教議題持續發燒。於是,教育部於1/4召開「校園安全諮詢會議」,邀集包含全教會等各界團體與會研商「校園安全」、「輔導管教」、「中介教育」及「輔導能量」等議題。 1/4的「校園安全諮詢會議」中,教育部決定修訂《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下稱《注意事項》),但重點只在「校園安全檢查措施」的修訂;而全教會則在會中強力要求正視有關「管教措施深水區」的條文,並應研議在中小學增設「校安人員」,並擴編學務人員之人力。 此外,全教會也在會中促使教育部同意,俟《注意事項》完成修訂後,接續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下稱《解聘辦法》),以解決當前「校事會議運作」的諸多問題,因此避免此前傳言「官版《解聘辦法》修訂」將於113年1月頒佈。 ■宣布退出工作小組 於是整個1月份,教育部依據「校園安全諮詢會議」之決議,邀集全教會、家長團體、人本基金會等等各界代表組成工作小組,如火如荼的展開《注意事項》的修訂,以及《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的研擬。然而,在1/15的第一次工作小組會議中,討論重點仍然只在「校園安全檢查機制」的條文(《注意事項》第28、29、30條),對於管教實務上影響重大的「管教措施」條文(《注意事項》第22~26條)卻隻字未提,其中最易造成教師動輒得咎的「強制管教」及「特殊管教」條文(《注意事項》第23~26條),甚至根本未列入提案之中。 當晚(1/15),全教會便決定退出此工作小組,不願為此無助於改善現場的會議背書;1/17全教會召開記者會宣布退出,並指出學校現場的困境與真實需求,強力要求教育部面對「深水區」條文,對《注意事項》進行通盤檢討,更應解決「學務人力不足」的問題。 全教會的施壓動作立即見效,1/18第二次工作小組會議的議程便增列了《注意事項》第23~25條。當天,全教產也受邀參加(該會抗議前次會議未受邀),該會代表不但在會中主張「設置金屬探測器安檢門」遭到其他團體反對(理由是「會造成現場更多紛爭」),會後還撰文自稱「當炮灰」,顯示其缺乏服眾之論述且毫無自覺。 ■重回會議,取得戰果 因此,既然教育部已依全教會之主張通盤檢討《注意事項》,於是1/30的諮詢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