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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年金改革」1 2 3 (2016-8-12)

「年金改革」1 2 3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105.8.12

總統府年金改革委員會」已開完第8次會議,由於網路上充斥不實及抹黑資訊,許多會員表示相當困擾!本文特針對近來會員所詢3大問題,作簡要回答。3個問題如下:

1.全教總對「年金改革」的主張是什麼?

2.全教總的「年金主張」有經過民主程序嗎?

3.「XX聯盟」主辦的「93遊行」應該參加嗎?

Q1:全教總對「年金改革」的主張是什麼?

A1:全教總的主張如下:(詳見「全教總保你有年金」網站)

一、政府決策過程應透明公開,不應操弄階級對立,軍、公、教、勞應公平共好。

二、反對以「實質薪資」計算替代率(「肥大官、瘦小吏」),主張以「本俸×2」計算退休所得(怎麼繳,就怎麼領)。

三、應改革「基金管理委員會」及「基金監理委員會」(參考《金管會組織法》第33條,主張要聘任財經專業人員,不能全部來自公務人員),以改善經營效能,提高基金收益。

四、解決「基金破產」危機~

(一)反對「只要求受雇者多繳、晚退、少領」,主張雇主(政府)也必須承擔法定的分擔比例。

(二)舊基金封存處理~由已退休者與其原雇主(政府)依比例(退休者35%,政府65%)補繳提撥,其餘不足部份,由中央政府分年補足。

(三)另立新基金:仍維持「確定給付制」(不是「確定提撥制」)**,至於新基金的提撥率、費率、方式,以及退休年齡和配套等,將在今(105)年10月之後的會員代表大會再作討論和決定。

Q2:全教總的「年金主張」有經過民主程序嗎?

A2:

101.09.22召開全教總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對年金制度的具體主張」。

102.03.23召開全教總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因應年金改革行動方針」。

105.01.17召開全教總會員代表大會,依最新情勢,通過「年金制度主張」修正案。

每個月召開「年金改革因應小組」(本會副理事長陳建志為小組成員)會議,每3個月召開各縣市教師工會理事長會議,研討當前因應策略。

Q3:「XX聯盟」主辦的「93遊行」應該參加嗎?

A3:從目前狀況研判,9月3日之前,政府尚無法提出改革方案;因此,目前「年金改革」的工作,應以「和社會對話,澄清誤解」為主。未來,若民進黨政府提出的改革方案不合理,全教總及本會一定不會坐視,發動遊行也才有正當性。到時候,還希望大家一起站出來,捍衛教師應有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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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全名「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為縣市層級教師工會所組成之聯合會,目前,全教總所屬之縣市教師工會共有20個,包括:基隆市教師職業工會、台北市教師職業工會、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新竹市教師職業工會、新竹縣教育產業工會、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南投縣教育產業工會、雲林縣教育產業工會、嘉義市教師職業工會、嘉義縣教師職業工會、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台東縣教師職業工會、澎湖縣教師職業工會、連江縣教師職業工會、金門縣教師職業工會、台灣教育產業工會。


**「確定給付制」指雇主承諾員工於退休時支付定額退休金,並按約定的公式計算雇主與員工之提撥。此一制度之優點為給付額度按退休前之薪級及年資而定,受通貨膨脹影響較小;缺點在於當人口老化問題嚴重,現職者的負擔將愈來愈沈重。「確定提撥制」指雇主及員工按月提撥一定比例之金額,存入員工個人帳戶中,等到員工退休時再提領個人帳戶中之基金及收益。此制度之優點為「可攜式個人帳戶」,不必擔心領不到退休金;缺點是退休金易受通貨膨脹影響,恐無法因應退休生活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