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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發議題﹞團結是人權,不容誣衊!(2013-03-21)

團結,是受憲法保護的勞動人權!
加入工會,是人民應享的團結權,不因職業不同而受限!


「在很多國家,相當一段長的時間內工會屬於非法組織,當局對成立非法組織工會處以酷刑,甚至有的處以死刑,儘管如此,還是存在各種工會,並逐步獲得政治權力,從而導致工會組織的合法化,也催生了各國勞工法工會法的誕生。」~引自維基百科〈工會〉 


       今天,我們還能夠安穩地組織工會,正是因為有過那樣一段無法想像的「人權血淚史」!於是,這些勞動人權先進的廣大人民逐漸覺醒:「只有團結成強大的組織,才能避免受到壓迫。」德國鋼鐵工會就是最好的例子,裡面的會員數百萬,而且,並非都是鋼鐵相關行業,甚至連「外國留學生」都能加入!可悲的是,台灣的人權意識薄弱,甚至連一些工會幹部都缺乏這些基本常識。 


       「教育產業工會」的這篇電子報,拿著台灣工會法的條文來自我設限,除了曲解條文,更是顯露其對工會發展歷史與工會精神認識的淺薄!此外,我們也不禁懷疑:該會的幹部是不是太閒了?有那麼多教育沉痾尚未解決,卻有空來計較本會的會員資格?會員繳費是希望工會能替他們解決問題,而不是一天到晚謾罵別的工會! 


       事實上,該會這幾位幹部罵本會已不是第一次,本會本來也懶得理會;但是,把加入本會的贊助會員說成阿貓阿狗,也未免太不厚道!我們一再抗議政府階級踐踏,沒想到竟然有教師組織也帶頭分化族群!這樣的組織,該會會員難道還要繼續忍受? 

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