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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教育局同意:國小課程計畫尊重各校自主! (101-5-30)

教育局同意:國小課程計畫尊重各校自主!

~高雄市100學年度第3次國小教務主任會議情形報告

會議時間:101年5月30日下午2點
會議地點:文府國小5樓演藝廳
主持人:國小教育科吳佳玲專員
出席人員:本市各公私立國小教務主任
本會列席人員:政策中心任懷鳴主任、蘇宗賢組長、周益村祕書長

會議內容:
一、  本次會議除了課程相關業務宣導(包括本土學習認證計畫、藝術人文深耕計畫、教科書業務),主要的重點在討論「101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如何撰寫。   
二、  從教育局提供之會議資料「高雄市國民小學101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撰寫參考事項」(←點選聯結)觀察,顯然教育局已參考本會4月26日發文(←點選聯結)所作的建議,比起以往已大幅精簡,並一定程度做到「尊重各校課發會自主」。  
三、  本會代表現場提出三項建議,皆獲得教育局同意: 
(一)   課程計畫上傳之項目(共15 項),若依《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的規定,僅第9~14項為「備查項目」,其他項目「非備查項目」,應加以註明。  
(二)   「融入課程一覽表」中有二項– 「友善校園」及「全民國防教育」並無明確法源,請刪除。  
(三)   「課程計畫撰寫檢核參考表」應分為二類:1.必要項目(課綱或法律另有規定者),2.參考項目(教育部、教育局政策推動項目),以示區隔。  
四、  有關「學期末結業式當天的課程是否應排滿全天」,本會代表強烈主張「(依課綱)應尊重各校課發會決定」;若各校課程計畫因此被退回,本會願協助學校「與教育局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