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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101-2-16】 教育局:幼教論壇結論已有進展

【101-2-16】 教育局:幼教論壇結論已有進展


      1月7日,本會與高雄市議會合辦「幼兒教育困境與突破」論壇;會議現場有多項結論,蔡清華局長不但全程參與,並提出具體承諾。昨天(15日),本會理事長陳建志率會務幹部拜訪教育局,瞭解目前的工作進展,所得答覆均為肯定與正面,簡要報告如下: 

一、有關「附幼行政工作應回歸國小行政處室」: 

1.蔡局長已於1月10日之主管會報要求:(1)各駐區督學嚴格督導各國小落實,並規劃列入校長考核項目;(2)幼教科與國小科研擬「附幼教師行政工作劃分」,供各校依循。

2.目前,已將「附幼教師行政工作劃分」(參考1/7論壇之版本)議題交「國小校長工作坊」研擬草案,3月份將召開會議邀各界討論。

、有關「降低公幼代理教師比例」: 

1.目前,已完成各校員額現況回報;幼教科正在試算教師需求,研擬增聘正式教師之方案(包括:開省市介聘單調缺、舉辦教師甄試)。

2.增聘正式教師之前,會先舉辦市內介聘(搭配國小教師市內介聘流程)。

三、有關「草擬幼照法之地方子法」: 

幼教科已針對母法有原則規範之三個地方子法(「教保服務諮詢會組織及會議」自治法規、「不利條件幼兒優先入公立幼兒園」自治法規、「幼兒園辦理團體保險」自治法規)蒐集意見中。

四、有關蔡局長承諾「現有幼稚設備改善(符合幼照法規定)之前,不會招收3歲以下幼童」,仍是教育局之既定政策,不會改變。(*但8月1日改制「幼兒園」後,現有幼稚園仍可招收3歲以上之幼童,可與目前之幼生混齡編班。) 

本會將持續關注幼教議題,若有新進展,將隨時向大家報告。

以上,敬祝 


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