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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報告〕高雄市100學年度國中小學超額教師介聘及市內聯合介聘作業檢討會議情形報告表 (2011-11-21)

本會出席代表姓名

于居正、任懷鳴

聯絡電話

07-7235660

開會時間

1001121日(一)

下午1430

開會地點

福山國中2樓會議室

主持人

陳副局長金源

召開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開會事由

高雄市100學年度國中小學超額教師介聘及市內聯合介聘作業檢討會議

本次會議重要決議如下:(*詳細內容以教育局會議記錄為準)

一、本會建議:將國中、國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之積分表統一標準。決議:通過,另行召開會議決定標準之內容

二、本會建議:詳細明定《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規範》中未能明確定義之細節(如:兵役年資、代理教師年資、調往外縣市又調回本市/校之之前年資是否列入?第二階段介聘之「鄰近行政區」之定義…等)。決議:通過,將於作業規範中另定附表,附表內容另召開會議決定;此外,會議前將由教育局擬草案請各校提供意見。

三、本會建議:檢討《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規範》中有關「留職停薪進修者之豁免超額」。決議:通過,另召開修訂會議檢討。

四、有關《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規範》第12條:「減班超額教師介聘至新學校,除自願者外,自該介聘學年度起三學年內不得再列為超額教師。」建議刪除「除自願者外」。決議:不通過(因「三年免超額」的目的在保護被迫超額之教師)。

五、建議:超額教師介聘分發改以上網作業。決議:不通過(因涉及參與介聘者之現場決定)。

六、建議:市內聯合介聘之普通班、特教班、幼教教師等作業合併同一天辦理。決議:通過。

七、建議:《國中市內教師聯合介聘作業規範》與《國小市內教師聯合介聘作業規範》整併為一。決議:通過。

八、建議:「市內教師聯合介聘委員會」之委員組成應再予詳定,以發揮功能。決議:通過,另召開修訂會議明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