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政府正視私校教師處境惡化:全教總訴求僅部分落實,改革刻不容緩
近年來,高中以下私校教師的工作條件持續惡化,已引發教育界的高度關注。本會及全教總長期倡議,要求政府改善私校教師待遇,包括鐘點費、授課節數、年終獎金、考核獎金與學術研究費等面向。然而,雖然部分訴求已有政策回應,但整體落實程度不足,許多教師仍在低於公校標準的環境中辛苦支撐,亟需政府正視並採取更積極的行動。
■私校教師處境惡化的多重面向
首先,鐘點費與授課節數的問題最為嚴重。私校教師經常被要求超量授課,導師與兼任行政職務的負擔更重,卻未必獲得合理補償。雖然教育部已宣布自114學年度起,大專私校兼任教師鐘點費不得低於公校(教育部新聞稿),但高中以下的私校仍未解決;對於專任教師的「超鐘點課費」與導師費,許多學校仍自行制定標準,往往低於公校水準,造成明顯「多工、少酬」的不良處境。
其次,年終獎金與考核獎金的不穩定,導致教師收入高度不確定。工會與媒體多次揭露,不少私校透過「績效考核」或「招生壓力」將教師年終與獎金掛鉤,甚至出現扣減或不發放的情況。全教總一再呼籲比照公校制度,確保年終獎金不得隨意刪減,並避免將獎金與不合理的KPI綁定,但目前仍缺乏具體法制保障。
此外,學術研究費與職務加給雖在《教師待遇條例》明定私校「準用」公校規定,但許多私校故意曲解法令,認為「準用」並非「適用」,仍按自己的意思發給,通常也都低於公校標準。全教總多次要求教育部制定明確規範,但顯然聽者藐藐。
■全教總訴求的部分成果
在長期倡議下,全教總的部分訴求已獲初步回應;最明顯的是大專兼任教師鐘點費政策的改善,並以補助方式支撐私校,避免因財務困境讓教師待遇受損。這代表政府已正視「同工同酬」的基本原則,高中以下私校教師鐘點費也可望改善。
然而,除鐘點費外,其他訴求仍在原地踏步;包括授課節數合理化、年終獎金保障、考核獎金透明化、學術研究費制度化等議題,皆未能納入統一的法律保障。目前仍停留在「各校自訂辦法」或「地方教育局個案調處」的層級,欠缺全國一致的強制規範(目前,僅有「授課節數」及「學待研究費」修法草案進入一讀)。這導致各地、各校待遇落差極大,教師往往只能透過申訴或工會協助解決個別爭議,難以改變結構性困境。
■政府應展現改革魄力
高中私校教師在我國教育體系中扮演關鍵角色,不僅承擔超過三分之一高中生的教學工作,更在弱勢群體教育上發揮重要功能;因此,高中私校教師不應成為「制度邊緣人」,他們的努力與付出應該獲得與公校教師相同的尊重與保障。然而,若待遇長期低落、工作條件惡化,不僅將打擊私校教師士氣,也會削弱教育品質,最終受害的是學生與社會。
我們呼籲教育部與教育局必須展現魄力,將「部分實現」的鐘點費改革,推廣到所有待遇面向,並全面檢視現有制度漏洞,建立完整制度保障。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改善私校教師處境,確保教育公平與品質。本會與全教總將持續監督政府,要求落實承諾,推動制度改革,讓所有教師都能在合理、公平的環境中專注於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