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代理教師可望「寒暑假免到校」! 繼今(112)年初,市長宣布新(112)學年將確定實施【代理教師完整聘期】,並適用本(111)學年聘任之代理教師(見本會報導);最近,有關「代理教師寒暑假是否到校上班」的爭議,教育局也可望做出【寒暑假免到校】的決定,真正做到「對代理教師公平友善」! 【代理教師完整聘期】經本會及全教總多年訴求及政策遊說,終於促成教育部於今(112)年6月19日修訂公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新辦法除了明定代理教師(聘期1學期或1學年)聘期起訖日,也同時增訂【留職停薪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兼行政代理教師準用教師請假規則第8條,給予休假、休假補助費及未休假加班費】、【準用教師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等等新規定,避免了「一國多制」的亂象。 唯一造成爭議的則是「未兼行政代理教師寒暑假是否到校上班」的問題。新辦法規定可採二種模式:一是「準用教師請假規則第12條(寒暑假免到校)」,第二種則是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未採前項準用,而規定寒暑假須到校者,明定到校服務事項範圍,並應併計職前任教年資給予慰勞假。」後者再度引發「同工不同酬」的強烈質疑。 對此,本會也向教育局表達關切。日前,教育局已回復本會理事長,表示目前正朝「準用教師請假規則第12條」簽辦中,確定後便會公布。 對於教育局能站在「體恤代理教師」的立場從善如流,本會表示肯定!也希望最後的結果能夠圓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