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教總張旭政理事長遞交 陳情書與連署名單(連署人數4573人),教育部 國教署邱乾國署長接受陳情。 【新聞稿】 發稿日期: 2017 年 4 月 28 日 嚴重抗議台閩介聘委員會漠視立法院決議 罔顧人倫慘狀 每年五月的台閩介聘是許多老師返鄉服務、維繫家庭生活的唯一途徑,許多老師為了一圓返鄉服務的希望,早早尋覓可以互調的老師,就是為了能夠順利介聘到離家近的學校。往年的臺閩介聘作業要點在一般條件之外,都有「但書」的規定,亦即「於同一學校滿二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介聘。」許多有維繫家庭生活需求的教師,就是依據但書規定申請介聘。 然而,今年在沒有預警的狀況下,「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突然刪除「但書」的規定,造成許多已經安排好介聘調動的教師無法申請介聘。有教師在網路上發動連署,短時間內即獲得四千多位民眾的連署。這些介聘機會受阻的教師,也向全教總求助,經全教總請求教育部國教署處理,並向立法委員張廖萬堅陳情。據了解,國教署於 4 月 19 日發函介聘委員會,要求考量教師的需求,重開會議變更辦法;而張廖萬堅委員也在 4 月 21 日召開協調會,做成結論如下 :1. 考量特殊需求,臺閩介聘仍應保留但書之機制。 2. 減少制度改變衝擊, 106 年臺閩介聘應沿用 105 年但書規定之內容與條件。 3. 考量高國中小衡平性,育嬰與兵役留職停薪應納入六學期採計期間,不予扣除。張廖萬堅委員並於 4 月 24 日提到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做成決議。 ( 附件 ) 未料, 4 月 27 日重新召開的台閩介聘委員會,在多數縣市以「縣市內介聘辦法已經公告,變更規定恐生困擾」的理由,無視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