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政策議題〕教審會本會提案:廢除學校評鑑、改善特教困境 (2017-3-31)

教審會本會提案:廢除學校評鑑、改善特教困境

 

昨天(3/30),在鹽埕區忠孝國小召開高雄市政府「教育審議委員會[1]」第6屆第1次委員會議,由教育局長范巽綠代替陳菊市長主持。本會理事長董書攸仍受聘為本屆委員,並在會中提出三個提案,包括:第一案「本市國中小學校評鑑應予停辦」、第二案「改善國中小及幼兒園『普通班中特教生過多』之不正常現象」、以及第三案「改善『學習障礙鑑定標準偏嚴』現象」。

多年來,「國中小學校評鑑」經常被基層教師詬病,認為是「勞民傷財」、「形式大於實質」的大拜拜;每當四年一度的學校評鑑到來,學校莫不如臨大敵、全校動員,不但要彙整各式資料、印製數十份精美封面,甚至要刻意「美化校園」,以迎接陣容龐大的評鑑委員。

但學校評鑑是否真的有達到「診斷問題、促成改進」的功能,卻令人質疑。以本會多年來的參與經驗發現,以專業的標準觀之,高雄市的「國中小學校評鑑」只能說「因陋就簡」,例如:「評鑑指標的解讀」可以全憑評鑑委員的個人認知,部分評鑑委員既無評鑑專業又可以不參加事先培訓,評鑑工具未標準化,評鑑時間又相當匆促。這些,都註定使評鑑結果的「良率」缺乏保證。

然而,「評鑑=品管」畢竟仍是主流思維,而發展10多年的「國中小學校評鑑」,又一向是教育局引以為傲的政策,甚至一再以「引進PDCA系統評鑑概念」感到自豪。本次教審會,本會首度挑戰教育局的政策,其實是一場「大衛與哥利亞的戰爭」,現場「護航派」的發言此起彼落;但本會提案畢竟說理有據,還是得到部分委員的發言支持。范局長最後同意「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觀察」。

有關「改善特教困境」的二個提案,教育局特教科都事前研擬了「改善方案」,並於教案會現場詳細報告,足見教育局對本會提案的重視。但本會理事長仍針對不足之處,在現場提出質疑。經范局長指示後,特教科已主動邀約本會特教委員會當面溝通。

針對上次會議(第5屆第3次)的列管案的執行情形,本會理事長也提出詢問,並獲得重要訊息,包括:「今(106)年國中教師超額」以及「106學年度公幼增班」的最新狀況。

教審會是在教育局之上的審議機構,對教育局決策具有相當的影響力;今後,本會仍將善用這個戰場,繼續為教師爭取權益,改善不良的教育環境。

-----

附錄:

106-03-30教審會提案(董書攸)

106-03-30教審會議程(教育局)



[1] 教育審議委員會的法源是《教育基本法》第10,是市長層級的諮詢及審議機構;《高雄市政府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第3條規定:「本會置委員十五人至二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市長兼任;一人為副召集人,由市長指派副市長一人兼任;其他委員,除本府教育局局長為當然委員外,由本府就教育學者專家、家長會、教師會、教師工會、教師、社區、弱勢族群、教育及學校行政人員等代表聘(派)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