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視評鑑整併】重大突破!本會專業深獲認同!! 經過近二年的努力(見大事記),本會推動【訪視評鑑整併】的工作,獲得重大成果! 2月16日,教育局召開「各項評鑑及訪視整合第6次會議」,本會副理事長陳建志、政策中心主任任懷鳴、政策組長田麗娟代表出席,針對本會整理的諸多問題,向教育局提出質疑及具體建議。而在范巽綠局長親自主持會議之下,這些建議,幾乎全數獲得正面回應(見表一)。 為了讓本案儘速定案,讓基層安心;開學後,本會持續追蹤教育局後續進度。日前,教育局已發出會議記錄及相關附件,包括:整併後的「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訪視評鑑項目總表」及「高雄市教育局訪視及評鑑項目~新舊對照表」。(參見附件) 「訪視評鑑」項目多如牛毛,本會傾力抗議呼籲,卻也得耗時二年,才獲得初步成果;未來,本會將結合全教總繼續努力,從源頭進行改革。 表一、104.02.16 「高雄市教育局各項評鑑及訪視整合第6次會議」本會爭取成果 本會質疑/訴求 會議結論 會議資料顯示「51項評鑑整併及刪減剩14項」,與本會於103.05.28召開記 者會所彙整之項目做比較,發現有多項評鑑項目未列其中。這些項目是否不用做了? 主席范局長當場請戴主秘確認,戴主秘詢問各科室,大多回答「並沒有強迫學校填報資 料」或「未來不用做了」。 不同科室發文,要求學校提供類似的資料,造成學校一直在做重複的事。可否改善? 主席范局長裁示:同一項資料,請統一由一個科室負責向學校端要資料就好,其他科室若 要相同資料,請找該負責的科室,不要再找學校。 會議資料呈現之整併「邏輯不清」。 *主席范局長裁示:請業管科重新擬定整併原則。 *王進焱副局長要求業管科參考本會版本製作一 「評鑑訪視整併表」,並指示處理原則:1.評鑑項目按來源分類:「法令規定」、「統合視導」、「本市自行辦理」。2.每評鑑項目註明:「有多少學校接受評 鑑」、「幾年評一次」、「評鑑形式(現場評鑑、線上評鑑、或督學訪視)」。 訪視評鑑朝向「時間整合」、「項目整合」、「數位化方式(為原則) 」之外,應再增加「評鑑指標整合或刪除」。 主席范局長回應:理應如此。 凡屬於「專案補助經費計畫,需了解辦理成效」者,除非有特別規定,皆應採「書面收集 資料」或「研習研討充實知能」方式辦理,免到校現場評鑑。 主席范局長回應:同意。 資料顯示「整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