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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校園保全經費縮水, 爭取改善有成! (2011-12-29)

各位會員: 本(12)月14日,經本會披露:「101年之校園保全委託外包經費將全面縮水,造成所有市立學校每天都將出現8小時之人力保全空窗期( 參閱新聞稿 )」,並多方奔走,已得到初步成果。 前天,教育局發出通傳,內含二份文件: 一、 101年本市各級學校校園保全委託外包經費補助方式調整函(簽稿) 、調整方式及問答集。 二、 101年度本市各級學校保全業務委託外包補助經費一覽表。 因此方案,許多學校保全經費已略有增加;當然,與本會之訴求仍有一段距離。 本會目前已尋求幾位市議員協助,進一步向市府爭取;有後續進展,再向各位報告。 敬祝  教安!

〔會務消息〕 【100-12-14新聞稿】「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師會」第八屆立法委員候選人推薦名單出爐

【 100-12-14 新聞稿】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高雄市教師會 第八屆立法委員候選人推薦名單出爐           今天(14日)上午,本會召開理監事會議後,進行「第八屆立委候選人推薦票選」;再加計12月7日「各校分會會長會議票選」結果後,得出本會推薦人選如下表: 選區 行政區 候選人姓名 1 那瑪夏、桃源區、甲仙區、內門區、杉林區、六龜區、阿蓮區、田寮區、旗山區、美濃區、茂林區、燕巢區、大社區、大樹區 鍾紹和 2 茄萣區、湖內區、路竹區、永安區、岡山區、彌陀區、梓官區、橋頭區 林益世 3 楠梓區、左營區 黃昭順 4 仁武區、鳥松區、大寮區、林園區 林岱樺 5 鼓山區、鹽埕區、旗津區、三民區 42 里 管碧玲 6 三民區 45 里 李昆澤 7 前金區、新興區、苓雅區、前鎮區 8 里 趙天麟 邱    毅 8 鳳山區 許智傑 9 前鎮區 51 里、小港區 林國正         本次推薦依據本會「第八屆立委候選人推薦辦法」,推薦條件為「各校分會會長會議票選」(佔60%)及「理監事會票選」(佔40%)之得票率相加後,總得票率超過50%。推薦選擇範圍則為高雄市全部9個選區之全部立委候選人。         本會願再次強調:身為教師組織,我們「不論藍綠,只問教育」。而作為公民社會的一份子,我們必須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並鼓勵優質的政治人物,進而促成優質的政治生態。 ■ 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工會理事長 陳建志

﹝組發活動﹞教師職業工會辦說明會,14選將發表教育政見(2011-12-07)

教師職業工會辦說明會,14選將發表教育政見         今天(12月7日)上午9:00~11:00,高雄市教師會與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於真寶活海鮮餐廳,共同舉辦「高雄市第八屆立法委員候選人教育政見發表會」;共有12位候選人親自到場發表教育政見,另有二位則派出代表出席,按出場序分別為:林震洋、林岱樺、林瑩蓉、鍾紹和、黃昭順、趙天麟、林國正、李昆澤、管碧玲、許智傑(特別助理許玉容代表)、侯彩鳳、江玲君(服務處主任林明輝代表)、邱毅、林益世。       第一位發表的綠黨候選人林震洋,從「營養午餐食材在地化」開始,批判學校教育太強調競爭,忽略學校教育其實是大環境的一部分,因此更應該強調教育的開放、多元、與合作;其他候選人則分別就「12年國教的落實與配套」、「幼兒教育的強化」、「私校教師退撫制度的改善」、「毒品、幫派入侵校園問題」、「教育經費的提高」、「校園建築安全問題」等等議題,提出過去的問政成果或未來的政策主張。主辦單位指出,本次活動全程錄音、錄影,會後將公布於該會網站。       政見發表會後,主辦單位隨即針對全部32位候選人(包括今天未到場者),進行「各校會長推薦投票」,並立刻現場開票;投票結果:得票率最高為83.8%,最低為0%;但為避免結果遭誤用或干擾後續票選活動,個別得票率暫不公布。主辦單位說明,依教師工會理事會通過之「第八屆立委候選人推荐辦法」的規定,「各校會長推薦投票」結果佔60%;下週三召開理監事會議,會中將進行「理監事推薦投票」(理監事亦將參考會員網路投票),結果則佔40%;二者相加後,若得票率超過50%,即成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及高雄市教師會的推薦對象。       針對這次立委候選人推荐,主辦單位亦試辦「全體會員網路票選」,作為理監事列入投票的重要參考;另製作票選專屬網頁,網頁上提供候選人教育政見及問政表現等等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主辦單位強調,高雄市教師工會的立場是「不論藍綠,只問教育」;希望透過這次的活動,讓政治人物看重教育議題,共同解決教育的沈疴。

﹝組發活動﹞不論藍綠,只問教育,歡迎大家來網路投票!(2011-12-06)

不論藍綠,只問教育,歡迎大家來網路投票! 親愛的會員伙伴:大家好!          感謝您一路相挺,讓本會得以穩健成長。有人認為:教育是神聖的,老師們要與政治劃清界限。其實,教育是眾人的事務,自然脫離不了政治,教師會與教師工會自 推動教育事務至今,深感諸多重要教育政策及法規,都必須結合民意代表共同推動;今日我們與民代保持距離,明日他審查教育法案自然不考慮我們的立場,預算短 缺,首先砍的便是教育經費。因此,這次立委選舉我們仍必須有所因應。          往年的立委及議員選舉,本會都舉辦了教育政見說明會或票選推薦活動,提出對教育關心的民代供會員參考。今年依循往例,教師工會於100年11月30日召開 第一屆第三次臨時理事會,經過熱烈討論後,通過本屆立法委員選舉推薦辦法( 如 附件 ),而相關重要事項如下:  12月7日辦理「第八屆立委教育政見說明會」,會後辦理各校分會會長票選(佔60%),以行動展現本會的影響力。   12月14日召開理監事會,由理監事進行票選(佔40%)。  12月5~11日進行「全體會員網路票選」,作為理監事列入投票的重要參考(※由於這是第一次試辦,為求慎重,理事 會決定本次暫不列入計分,但作為理事會投票重要參考);本會已製作票選 專 屬網頁 (←點選連結),網頁上提供候選人教育政見及問政表現等等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nbsp;         本次網路投票測試意義重大,除了作為未來正式辦理網路投票的參考,各位的參與也將造成一股聲勢,顯示基層會員的政治影響力。對於政治,我們「不論藍綠,只 問教育」,讓我們大家一起來參與吧!  高雄市教師工會理事長 陳建志  高雄市教師會理事長 于居正  敬上 2011/12/6

﹝組發活動﹞【新聞稿】舉辦立委候選人政見說明會,無關「行政中立」!(2011-12-05)

【100-12-5高雄市教師工會新聞稿】 本會舉辦立委候選人政見說明會,無關「行政中立」! 本週三( 12/07 )本會將舉辦立委候選人教育政見說明會,或許有人會質疑是否違反「行政中立法」。本會嚴正澄清:絕對不會!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9 條)是這樣規定的:「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一、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二、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之旗幟、徽章或服飾。三、主持集會、發起遊行或領導連署活動。四、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五、對職務相關人員或其職務對象表達指示。六、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遊行或拜票。」 而《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 2 條)特別明文指出:「本法所稱公務人員,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而本會既非「法定機關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也不是「公立學校依法任用之職員」,當然不受本法的限制;而本會以會長會議之名義借用中正國小場地舉辦立委候選人政見說明會,當然更與中正國小無關。 事實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立法精神,是在避免「動用政府的行政權力及行政資源,服務特定政黨或特定政治人物」。以這次本會舉辦立委候選人政見說明會而言,本會一沒有「動用政府的行政權力及行政資源」,二沒有「服務特定政黨或特定政治人物」(當天參加之立委候選人共 13 人,分屬 3 個不同政黨;甚至要求候選人當天不拿旗幟,不得在校內進行宣傳);完全不抵觸《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立法精神。 ■ 新聞聯絡人:陳建志理事長  0935058804 ---------------------------------------------------------------------------------------------------------------- 附錄:(劉亞平先生亦支持「未兼行政職務教師不受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的規範」) 【 98/3/20 牛奶瓶報報】反對假「行政中立」將教師「政治去勢」 劉亞平  98/3/20 980319 中央社:行政中立法草案納入教師 全教會指違憲 【教育中立】,我們支持。教育基本法第 6 條: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或宗教

〔政策議題〕【100-12-5高雄市教師工會新聞稿】 花燈收件改至年假中,本會抗議!

【100-12-5高雄市教師工會新聞稿】 花燈收件改至年假中,本會抗議! 高雄燈會創意花燈競賽的交件日期,高雄市教師會在 98 年向教育局反映,建議「應在年假後再收件,以免破壞參賽老師的完整年假」;於是,去( 99 )年及今( 100 )年的花燈競賽,教育局都從善如流,改在年假後收件;而學校老師也樂意配合這個活動。 今年,教育局原本行文各校( 附件 1 )也是訂在年假後 –101 年 2 月 3 日 – 收件。但最近卻又再發函各校( 附件 2 ),將交件截止日期提前至年假中 –101 年 1 月 27 日(年初五);至於假期交件人員,教育局開學後 6 個月內以課務自理方式補休。 對此改變,本會不能接受;今天早上已向教育局表達抗議,並提出二點訴求: 一、請立即更改收件日期,延後三天(年假過後)收件,不要又恢復二年前「大年初五送件」的不合理要求。 二、如果收件日期無法更改,則應同意假期交件人員,教育局應給予派代補休。 如果高雄市政府無法有效處理處本案,本會不排除發動高雄市老師今年不報名參加。請市政府(不論教育局,還是觀光局)儘速處理,積極回應,讓此事圓滿落幕!   ■ 新聞聯絡人:陳建志理事長

〔會議報告〕研議因應101年度教師課稅配套措施第二次會議情形報告 (2011-11-22)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代表出席會議【情形報告表】 本會出席代表姓名 任懷鳴 聯絡電話 07-7235660 開會時間 100 年 11 月 22 日(二) 上午 9 : 00 開會地點 前金國中 2 樓會議室 主持人 陳副局長金源 召開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開會事由 研 議因應 101 年度教師課稅配套措施第二次會議 會 議 內 容 摘 要 本次會議主要在討論 101 年度 1 月之後,因教師課稅後減授節數所遺留之課務規劃方式;除教育局官員,受邀出席人員包括教師會代表、家長團體代表、及國中小學校代表。會議主要結論如下:(*詳細內容以教育局會議記錄為準) 一、 100 學年度第 2 學期:依教育部 100 年 10 月 13 日 臺國 ( 四 ) 字第 1000182224A 號函示,為減少行政作業與課務變動過大而影響學生學習權益, 101 年 1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因教師減課所遺課務,以由原教師以兼代課方式授課並依相關規定支領鐘點費方式辦理為原則。 二、 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則依據教育部《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之規定: ( 一 ) 以校為單位,所減授課時數達專任教師授課節數(國中需同領域或同科目),由學校優先聘任專任教師或代理教師。 ( 二 ) 以校為單位,所減授課節數未達專任教師授課節數(國中需同領域或同科目),由學校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三個月以上之代課或兼任教師。但經公開甄選無人報名或經甄選未通過時,得由校內教師兼任之並領兼課鐘點費。 三、教育局將於 101 年度專案簽報市府,爭取市府於 102 年度挹助經費降低員額控管比例及聘任代理教師。有關員額控管比例,本會代表建議應努力爭取「不超過 5 %」,以符合《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之規定。 四、教育局將研議協助學校聘任代理代課教師之方案,包括: 1. 教師聯合甄選時,增加代理教師候用名單,供學校運用。 2. 簡化代課教師招考程序–第 1 次公告 5 天、第 2 次之後 3 天。本會代表則建議教育局建置「代理代課教師選聘服務系統」,以協助各校聘任代理代課教師。

〔會議報告〕高雄市100學年度國中小學超額教師介聘及市內聯合介聘作業檢討會議情形報告表 (2011-11-21)

本會出席代表姓名 于居正、任懷鳴 聯絡電話 07-7235660 開會時間 100 年 11 月 21 日(一) 下午 14 : 30 開會地點 福山國中 2 樓會議室 主持人 陳副局長金源 召開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開會事由 高雄市 100 學年度國中小學超額教師介聘及市內聯合介聘作業檢討會議 會 議 內 容 摘 要 本次會議重要決議如下:(*詳細內容以教育局會議記錄為準) 一、本會建議:將 國中、國小學超額教師介聘之積分表統一標準。 決議:通過,另行召開會議決定 標準之內容 。 二、本會建議:詳細 明定 《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規範》 中未能明確定義之細節(如:兵役年資、代理教師年資、調往外縣市又調回本市 / 校之之前年資是否列入?第二階段介聘之「鄰近行政區」之定義…等)。決 議:通過,將於作業規範中另定附表,附表 內容 另召開會議決定;此外,會議前將由教育局擬草案請各校提供意見。 三、本會建議:檢討《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規範》中有關「留職停薪進修者之豁免超額」。決議:通過,另召開修訂會議檢討。 四、有關《超額教師介聘作業規範》第 12 條:「減班超額教師介聘至新學校,除自願者外,自該介聘學年度起三學年內不得再列為超額教師。」建議刪除「除自願者外」。決議:不通過(因「三年免超額」的目的在保護被迫超額之教師)。 五、建議: 超額教師介聘分發改以上網作業 。決議:不通過(因涉及參與介聘者之現場決定)。 六、建議: 市內聯合介聘之普通班、特教班、幼教教師等作業合併同一天辦理 。決議:通過。 七、建議:《國中市內教師聯合介聘作業規範》與《國小市內教師聯合介聘作業規範》整併為一。決議:通過。 八、建議:「市內教師聯合介聘委員會」之委員組成應再予詳定,以發揮功能。決議:通過,另召開修訂會議明定。

〔會議報告〕特教班教師課稅配套措施會議報告 (2011-11-15)

社團法人高雄市教師會代表出席會議【情形報告表】 本會 代表 政策中心任懷鳴主任 政策中心蘇宗賢組長 聯絡電話 ( 07 ) 723-5660 分機 33 開會 時間 100 年 11 月 14 日  16 : 30 開會地點 特教資源中心 ( 愛國國小 ) 主持人 黃盟惠科長 召開單位 特殊教育科 開會 事由 研商 101 年度國教階段暨學前特殊教育班教師課稅配套措施相關事宜 會 議 內 容 摘 要 1.    今日的會議重點在於訂出課稅後各學習階段、不同班級類別之特教教師課稅後的授課節數,另課稅前國小集中式特教班教師授課節數過高,雖未列於教育部課稅配套中的減課方案中,但今日會議一併討論其教師授課節數。  2.   會議中,各方與會代表對於授課節數之配套方式各有說法,依據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調整教師授課節數及導師費實施要點及該要點之執行補充說明( 附件一 、 附件二 ),各方論述的重點在於【導師授課節數與專任教師之差距以四節至六節為原則】、【國民中小學教師每週均減授二節課】、【國民小學導師每週再減授二節課】。由於版本過多,且綜合前述各原則之所需經費龐大,考量可行之方案後,會議決議如下:  案由一:國中特殊教育班教師課稅配套措施 班   別 職   稱 每週授課節數 身心障礙類 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專任教師 16 導師 ( 雙導師制 ) 12 分散式資源班 專任教師 16 導師 12 巡迴輔導班 專任教師 16 (含 1 節交通節數) 導師 12 (含 1 節交通節數) 資賦優異類 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專任教師 16 導師 12 分散式資源班 專任教師 16 導師 12   案由二:國小學特殊教育班教師課稅配套措施 班   別 職   稱 每週授課節數 身心障礙類 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專任教師 導師 ( 雙導師制 ) 18 分散式資源班 專任教師 18 導師 16 巡迴輔導班 專任教師 18 (含 1 節交通節數) 導師 16 (含 1 節交通節數) 資賦優異類 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專任教師 18 導師 16 分散式資源班 專任教師 18 導師 16   案由三:特殊教育學校教師課稅配套措施 決    議:比照同教育階段普通學校同類別之特教班教師授課節數,高職部教師 101 學年度起之授                 課節數將擇期另案討論。 3.   99 學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