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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會務消息〕有感,說一個故事?笑話?

有感,說一個故事?笑話? 教育圈不大,自古文人相輕,在高雄更甚。 統計這半個月以來【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發的報報,其中談到本會的共 16 篇,佔比超過 4 成。 詩人兼作家余光中曾說:「天天罵我,說明他生活不能沒有我;而我不搭理,證明我的生活可以沒有他。」對照本會際遇,堪稱神似。 同一個組織,五年前可以把接班團隊全部鬥離,也可說是工會組織百年難得一見的奇聞了。 《論語》季氏篇第十六:「君子疾夫捨曰欲之,則必為之辭。」或許說辭可以很動聽誘人,但是背後想要的,恐怕才更真實。 對照這個組織的章程第 3 條:「本會以團結教師暨其他教育人員,保障教育勞動者權益、改善學校教育環境、提昇學校教育品質及追求社會公平正義為宗旨。」再看看他們一直以來的作為,真令人難以置信。這究竟是什麼樣的組織啊? 這是真實存在的故事,但是否也已成為高雄教育界的笑話?然而,不是所有高雄的老師都願意任人恥笑;不管有人如何荒誕,本會受到前輩「堅守底線」的教誨,從過去、現在到未來,會繼續堅持對的事情,守護教師尊嚴,為教育界注入正向能量。 至於有人要不斷製造笑話?我們就沒空參與了。

2024-05-28〔轉發訊息〕台灣遊戲治療學會~【台灣遊戲治療師認證積分課程】[藝遊未盡]-透過遊戲與創作探索兒童心世界

台灣遊戲治療學會 【2024台灣遊戲治療師認證積分課程】 藝遊未盡-透過遊戲與創作探索兒童心世界

2024-05-27〔政策議題〕是誰在調查機制中,陷教師於不義?

是誰在調查機制中,陷教師於不義? 因全教總的倡議,教育部 113/4/17 修正發布《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將「師對生霸凌事件」移至《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簡稱《解聘辦法》)中一併處理,避免此前【同一案件同時啟動「霸凌小組」及「校事會議」】的尷尬問題。自此,中小學的「疑似不適任教師」案件分為二軌處理:性別事件由學校【性平會】負責調查,不當管教、體罰、霸凌事件及其他不適任事件則全由【校事會議】負責調查。 事實上,教師的不適任事件調查,需要考量各種教學情境因素,包括課程性質、教學活動型態、教學歷程脈絡、以及師生互動關係等等;因此,雖有相似案情,不同個案卻各有差異,需要綜合研判才能做出正確的認定。 所以,為了保障當事人獲得公正調查,全教總始終主張【調查小組成員應有校內教師及家長代表】;然而事與願違,修訂後的《解聘辦法》,卻明訂調查小組成員須【全部外聘】,且【由主管機關從調查人才庫提供 3 ~ 5 倍的推薦名單】。不但將造成「主管機關干預學校」的疑慮,更有可能增加「誤判」的風險。 修法前夕,本會曾走訪各校提及此問題,會員紛紛表達:【至少在『調查人才庫』中要有熟知學校運作的教師組織代表,以確保調查時的專業性】。於是,修法發布後,本會便積極準備推動【主管機關推薦之調查人才庫應包含教師組織代表】。 不料,就在今天( 5/27 )召開的高雄市教審會議程( 連結 )中,赫然發現一提案:【建請教育局針對性平事件、霸凌事件、校事會議進行調查時,其迴避原則應納入『調查員與被調查當事人若有三級教師會或工會會員從屬關係,應迴避』】。提案說明強烈暗示「師師相護」的普遍性,更質疑三級教師會的專業道德?! 正懷疑是誰提出如此對教師不友善、缺乏專業意識及人權觀念的提案,發現竟然是【高雄縣教師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的代表!真真令人驚愕:怎麼會有這種自認會師師相護,甚至自請迴避的教師組織?!在法未明訂的情況下,試圖透過教審會決議,制定出打壓「教師組織維護專業」的規定! 各位老師們睜大眼睛看清楚吧!提出這種提案的教師組織,真的會維護自己會員的權益嗎?建議該會,如果擔心自己會被質疑師師相護,想迴避就自己去迴避吧!本會是具有專業良知的教師組織,不怕外界檢驗! 各位老師,請認明【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才是真正正派的教師組織,加入正確的工會,才能保障您的職場平安!若已是本會...

2024-05-24〔政策議題〕樂見【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拿香跟拜,與本會一起爭取「教師加班費」!

樂見【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拿香跟拜,與本會一起爭取「教師加班費」! 本會於去( 112 )年 12 月啟動的新一波「團體協約」協商,「教師非上班時間出勤之補償」就是其中六項條款之一,以及今( 113 )年 3 月啟動的「勞資爭議調解」,【教師加班費】都是主要的訴求。而目前,「勞資爭議調解」已有 3 校調解成立,加班費爭取成功! 然而,本會的忠實黑粉【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一聽到本會努力爭取已久的「教師加班費」即將實現,才開始緊張的拿香跟拜,不但在教審會提案,且在本會發了相關電子報後,全教產也跟風發了新聞稿,是否又想要「整碗捧去」,坐收漁翁之利?!看來應該是跟梁靜茹借了「勇氣」吧?!作業不好好自己寫,卻要抄別人的?!如果這不是「割稻尾」,那什麼才叫「割稻尾」?!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願意「拿香跟拜」造福教師,也是好事一樁,就如同「增設資訊組長」及「校長遴選浮動委員制度」等案也是跟好跟滿。但如果每次都等到本會即將爭取成功了,才急忙抄襲跟進,收割成果,那不就是「割稻尾」嗎?!但沒關係,雖然【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連教師們需要什麼都不知道,本會仍然感謝友會用心肯定,本會必定會一直走在前面,讓友會跟在後面,一直跟 ~~~ 目前,已有「仁武高中」、「楠梓特殊學校」及「右昌國小」等三所學校同意本會的訴求,而本會為了服務更廣大的會員教師,正與非會員學校進行勞資爭議調解,爭取教師加班費。惟本會雖可以協助爭取,但礙於法令規定,爭取成功後只適用本會會員。因此,趕快加入本會,即能有會員獨享專屬福利,現在上車還來得及!

2024-05-23〔政策議題〕【加班費】勞資調解案,教育局淪為慣老闆,為德不卒!

【 113-05-23 新聞稿】 【加班費】勞資調解案 教育局淪為慣老闆,為德不卒! 經過一個多月十餘場的勞資調解之後,前天( 5/21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終於發函本會,表示將訂定全市性的【 優先支給加班費之任務樣態 】,再發函各校據以編列加班費( 公文連結 )。 對於這份遲來的回應,其中充滿了敷衍了事的消極態度,本會不得不表示遺憾與憤怒! 首先,教育局來函所稱將「支給加班費」的任務樣態有三,包括:「重大專案性活動」、「全市性活動」及「假日辦理之必要研習」。然而,上述三類任務,歷來教育局即編有「課務派代」之經費;如今,只是讓教師可就「課務派代補休」或「加班費」作選擇,教育局實際上並未額外編經費。而 本會訴求的是【一般性奉派加班】的加班費,是不限上述這三類任務的 ,教育局的規劃實在誠意不足! 再者,本會近期於勞工局進行「勞資調解」的結果,調解成功的學校都已同意教師可以選擇「要不要加班」,而且只要有經費,領取加班費也沒有項目限制。反觀教育局的消極回應,不出一毛錢還要限制領取加班費的類型,真是令人氣憤!真正是「生雞卵無,放雞屎有」! 事實上,早在前( 111 )年本會就已向教育局提出【 加班費與補休應開放教師自行擇一 】的訴求,而謝文斌局長當時也有正面回應(參見 本會報導 )。然而,經過本會一再催促,教育局始終以「努力中」應付了事,顯見教育局完全漠視最基本的「教師勞權」!!! 本會在此強烈呼籲勞工局,為了維護本市勞權,建請針對教育局及所轄學校之「違法不給加班費」問題進行勞檢,並要求教育局局長及相關人員參加「勞動意識」相關研習;以免高雄市繼續成為血汗之都,民主聖地也淪為笑柄! ■ 新聞聯絡人: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于居正

2024-05-22〔會務消息〕肯定右昌國小陳瑞鴻校長展現勞動人權意識!

肯定右昌國小陳瑞鴻校長展現勞動人權意識! 繼仁武高中及楠梓特殊學校之後, 本市右昌國小成為第三所與本會勞資調解成功的學校;恭喜該校的本會會員也開始享有「加班同意權」,以及可以選擇「領取加班費」或「補休課務派代」的權益! 昨天( 5/21 ),本會【非上班時間出勤補償】之勞資爭議調解會議再次出現好的結果:右昌國小同意本會訴求【 校方要求之非上班時間出勤,本會會員有權拒絕 】及【 校方應提供選擇『加班費』或『補休課務派代』之補償 】。 在此次勞資調解過程中,右昌國小的代表非常理性且有誠意解決問題,與工會一起為會員教師謀取最大權益;在此,本會肯定 右昌國小陳瑞鴻校長 的開明與魄力,他展現出明確的勞動人權意識! 再次提醒後續調解的學校:請效法仁武高中、楠梓特殊學校及右昌國小,拿出誠意解決問題。「補休課務自理」明明就是「壓榨老師」,怎麼竟成為理所當然的事?老師非上班時間出勤(加班)付出一次勞務,然後補休要自己出錢請代課,或是把課務調開,回來再補上課, 等於是『付出雙重勞務,越補休越累』,這根本是剝削老師 !請學校要有勞動人權意識,不要一方面要老師教學生勞動意識,另一方面卻帶頭打壓老師的勞動人權,這是最糟糕的示範! 本會將持續進行與其他學校的調解行動,就算學校調解不成立,本會也會繼續走下一步『仲裁』。要提醒大家, 「勞資爭議」的結果視同團約,僅本會會員才有「爭議結果」的權益保障 ;若還不是本會會員的老師,歡迎趕快到本會網站填寫入會申請書( 線上入會: https://reurl.cc/oRgq5g ),才可享有這波權益保障喔!

2024-05-21〔政策消息〕本會理事長出席全教總記者會爭取【教師加班費】

本會理事長出席全教總記者會爭取【教師加班費】 今(5/21)上午,本會理事長于居正北上,出席全教總召開的【基本勞權,教師不應是『不能領取加班費』的孤兒 全教總呼籲教育部及各縣市落實教師加班後應給付加班費】記者會。 理事長特別提到,去(112)年12月啟動的新一波「團體協約」協商,以及今(113)年3月啟動的「勞資爭議調解」,【教師加班費】都是主要的訴求。而目前,「勞資爭議調解」已有3校調解成立。 理事長指出,由於本會的行動,以及多次與教育局的溝通會議,目前教育局同意規畫針對「重大專案性活動」、「全市性活動」及「假日辦理必要之研習」等三類任務支給加班費。 理事長表示,雖肯定教育局願意正面回應本會訴求,但教育局的規劃太過保守,誠意還是不足,與本會的訴求是全面「非上班時間出勤的範圍」有一定落差,因為加班不是只有上述這三類任務。因此呼籲市府落實「教師奉派出勤加班費」的合理勞權,讓高雄市成為注重受僱者勞權的城市! ------ ■全教總新聞稿:《 基本勞權,教師不應是「不能領取加班費」的孤兒~全教總呼籲各縣市落實教師加班後應給付加班費 》 ■記者會直播: https://youtube.com/live/vwVgw5ocwt0?feature=share ■媒體報導: ‧公視新聞網: 全教總推教師加班費 質疑多數僅能補休並自付代課費 ‧華視新聞: 教團籲各縣市保障勞權 別讓教師淪加班費孤兒 ‧中時新聞網: 保障基本勞權 全教總籲:各縣市落實教師加班後應給付加班費 ‧聯合新聞網: 多個縣市教師加班只能補休 全教總籲給加班費 ‧壹蘋新聞網: 僅4縣市教師超時工作有錢領 全教總籲勞權應被保障「勿淪加班費孤兒」 ‧太報: 全國僅4縣市教師可領加班費 全教總喊話地方:保障基本勞權 ‧ETtoday: 老師超時工作「只有4縣市給加班費」 教團喊:勞動部勞檢

2024-05-20〔會務消息〕本會會員學校教師會無「教師會綁工會」問題!

本會會員學校教師會無「教師會綁工會」問題! 近來,產業工會又再炒作「教師會綁工會」的問題,但這問題早就經法院檢察署作出【不起訴處分】( 參見 電子報1326 期 ): 本會會員學校教師會並無「教師會綁工會」的問題 ! 真不知產業工會為什麼幾乎每年都要吵一次?因為他們會員招收不理想嗎?或無法幫教師爭取權益?或沒有其他更好的方法了?只能一直舊瓶新裝騷擾本會會員學校? 在此呼籲各會員學校,若有這類騷擾本會分會長的情形,請告知本會,由本會進行後續處理;本會將採取一切必要行動,包含法律行動。本會(不論教師會或教師工會)行事,一切都依章程規定,不怕質疑與挑戰! 此外,有關產業工會對文府國小教師會的質疑,真如他們所寫的嗎?目前查到社會局網站的紀錄,文府國小教師會理事長好像不是產業工會的分會長?再者,文府國小教師會的章程或會議紀錄真的沒有說要加入高雄市教師會嗎? 因此,請本會會員學校教師會不用理會這些謠傳,免得徒增校園紛擾;一切以各會的章程為依據,清者自清!若有需協助之處,請隨時與本會聯絡。

2024-05-16〔會務消息〕肯定楠特黃國書校長展現勞動人權意識!

肯定楠特黃國書校長展現勞動人權意識! 繼仁武高中之後, 本市楠梓特殊學校成為第二所與本會勞資調解成功的學校;恭喜該校的本會會員成為享有「是否加班同意權」及加班後可以選擇「領取加班費」或「補休課務派代」等勞動權益的受益者! 昨天( 5/15 ),本會【非上班時間出勤補償】之勞資爭議調解會議再次出現好的結果:楠梓特殊學校同意本會訴求【 校方要求之非上班時間出勤,本會會員有權拒絕 】及【 校方應提供選擇『加班費』或『補休課務派代』之補償 】。 在此次勞資調解過程中,楠梓特殊學校的代表非常理性且有誠意解決問題,與工會一起為會員教師謀取最大權益;在此,本會肯定 楠梓特殊學校黃國書校長 的開明與魄力,他展現出明確的勞動人權意識! 在此提醒後續調解的學校:請效法仁武高中及楠梓特殊學校,拿出誠意解決問題。「補休課務自理」明明就是「壓榨老師」,怎麼竟成為理所當然的事?老師非上班時間出勤(加班)付出一次勞務,然後補休要自己出錢請代課,或是把課務調開,回來再補上課(付出勞務),等於是 『付出雙重勞務,越補休越累』! 這叫給老師的「加班補償」嗎?請學校要有勞動人權意識,不要一方面要老師教學生勞動意識,另一方面卻帶頭打壓老師的勞動人權,這是最糟糕的示範! 本會將持續進行與其他學校的調解行動,就算學校調解不成立,本會也會繼續走下一步『仲裁』。要提醒大家, 「勞資爭議」的結果視同團約,僅本會會員才有「爭議結果」的權益保障 ;若還不是本會會員的老師,歡迎趕快到本會網站填寫入會申請書( 線上入會: https://reurl.cc/oRgq5g ) ,才可享有這波權益保障喔!

2024-05-10〔會務消息〕來自「在家班」教師的感謝

來自「在家班」教師的感謝 去(112)年3月,本會特教委員會接獲「在家班」老師反映有關「人身安全受威脅」的投訴;自此開啟一連串陳情爭取的行動,包括:到特諮會提案、向市議員湯詠瑜陳情、出席湯議員主持的公聽會、催促教育局落實公聽會結論…等等。終於今(113)年4月12日,教育局發文各校,明確規範「事前」、「事中」、「事後」的防範措施,以保障「在家班教師」的人身安全。(參見 本會報導 ) 今天接到當初投訴的「在家班」老師的感謝函(如下文),特此公告。 【「在家班」老師感謝函】原文: 感謝職業工會在【「在家教育巡迴教師」人身安全】的議題付出相當大的努力;在家教育巡迴教師們非常肯定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是為特教老師努力做事的工會。 「在家教育巡迴教師」服務因身體病弱或極重度、多重障礙無法到校上課的學生,上課的場域多數在學生家中;然而,學生家庭背景各異,尤其面對高風險家庭(例如家庭成員有酗酒暴力、吸毒人口與意圖對女教師不軌的人),每次到家庭上課時,「在家教育巡迴教師」就是處於「人身安全受威脅」的險境中。 近年來,在家教育巡迴輔導的女性教師遭遇「人身安全」的事件越來越多,因此「在家教育巡迴教師」透過督導會議決議,請求教育局派特教資源中心的教師助理員陪同上課,但教育局卻駁回教師的請求。由於爭取一直得不到結果,卻仍必須持續到高風險家庭中上課,老師們決定求助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協助。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一接到「在家教育巡迴教師」的陳情,就積極處理協助;並帶我們向高雄市議員湯詠瑜陳情,而湯議員還慎重其事的召開一場「在家教育巡迴教師人身安全」的公聽會;湯議員肯為我們這群弱勢的老師發聲,真的很感動! 正是這場公聽會,教育局才認真面對「在家教育巡迴教師」這麼多年來所遭遇的人身安全困境。過去,教師們遇到高風險家庭,都是自己想辦法克服困難,透過公聽會教育局承諾召集「在家教育巡迴教師」開會,訂定「在處理家教育巡迴教師人身安全」的相關辦法。 開完會,教育局還是有疑慮,還發文請示國教署,但時間一拖再拖;於是,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又請湯詠瑜議員不斷催促。終於,教育局今(113)年4月發函給市立各級學校,其中明定「在家教育巡迴教師」工作安全事項,讓「在家教育巡迴教師」與學生設籍學校,當面臨教師人身安全問題時,能有明確的處理原則可遵循。 在此感謝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的副理事長李雅文老師、任懷鳴主任、以及高雄市...

2024-05-07〔會務消息〕恭賀本會會員當選高雄市113年特殊優良教育人員

2024-05-06〔會務消息〕本會為何爭取【非上班時間加班補償】?!~「教師假日研習補休」歷程回顧

本會為何爭取【非上班時間加班補償】?! ~「教師假日研習補休」歷程回顧 由於本會啟動【非上班時間加班補償】勞資爭議調解,第三天就達成第一間學校調解成立;這段期間便湧入各種詢問,有人則提及另一工會也說要啟動「教師假日研習補休」的調解和仲裁。但該工會沒有告訴大家,他們早就打過這件事的勞資爭議了,而且,大部分訴求都被仲裁委員會【駁回】了! 這份《 103 年度高市勞仲裁字第 001 號仲裁判斷書 》的主文如下: 「一、教師利用例假日或下班時間依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就兒園強化教師進修研習效能實施計畫之要求參加相關進修或研習,相對人應給予補休。 二、申請人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其餘請求均駁回。」 該會這些被【駁回】的訴求包括:「教師研習之相關配套或要求應與該會協商約定」、「研習時數之規定,不列入教師年終或平時成績考核之參考或依據」、「例假日或下班時間參加相關進修或研習,應給予加班費」。 而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37 條第 4 項規定:「調整事項經作成仲裁判斷者,勞資雙方當事人就同一爭議事件不得再為爭議行為;…。」換言之,該工會已不能再對「教師假日研習補休」一案提起爭議了!而他們當初爭取到的,就是和教育局目前政策一模一樣的東西(補休課務自理)。 其實,有關「教師假日研習補休」一事,教育局曾分別在 102 年及 109 年發文敘明:「學校執行本局訂定之進修計畫,有關每學年政策研習 8 小時及校本研習 20 小時……同意教師利用假期或週末等公餘時間參加前開研習者,准予補休課務自理。」( 連結 1 、 連結 2 ) 然而,本會對此並不滿意,便繼續為教保服務人員爭取依《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辦法》, 擴大補休的適用範圍到「教保研習」 ,而不僅限於「政策研習」及「校本研習」;這就是本會【電子報第 1324 期】提及的 110 年的公文( 連結 )。換句話說, 本會早就幫幼教師及教保員一起爭取到了「教保研習補休」的權益 ! 而本會目前進行的「團體協約」和「勞資爭議調解」,則是進一步幫所有會員(包括教師、教保人員) 爭取【實質的加班補償】(「加班費」或「補休課務派代」 );如今,本會的爭取行動都已穩健的進展中,更已在其中一所學校爭取成功! 事實證明,本會「一步一腳印拿出實質成果」的做法才是穩健的,也不用浪費時間在自吹自擂,還要設法掩飾躁進造成的失誤,而是讓實質成果證明本會的能力...

2024-05-03〔會務消息〕『教師會綁工會』違法?105年已遭地檢署打臉!

『教師會綁工會』違法? 105 年已遭地檢署打臉! 最近,又有人到處宣揚「『教師會綁工會』違法」的謠言,引起部分新會員困惑;事實上,早在 105 年,這個說法就已經被高雄二個地檢署打臉了! 事件來自 105 年的二起訴訟案件,原告分別是國小的邱姓教師和呂姓教師,他們自「原縣學校」調任「原市學校」後,分別提告這二所「原市學校」的教師會長『背信罪』及『業務侵占罪』,但最終分別被橋頭地檢署及高雄地檢署同樣作成【不起訴處分】!(完整《不起訴處分書》請參閱: 連結 1 、 連結 2 )。 綜觀兩份《 不起訴處分書 》,可發現案情十分相似,大抵都是告訴人指稱其加入的是「學校教師會」,而非加入「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但認為教師會長將其所繳會費繳給了「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因此指控會長犯有『背信罪』及『侵占罪』。 而二個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書》論點也大同小異,重點有二: 一、這二所原市學校的「學校教師會」都是「高雄市教師會」的會員,其上繳會費至高雄市教師會,皆依各自規定執行,且有「高雄市教師會」的收據證明;而留用「學校教師會」的會費也有存款憑證,會長並未中飽私囊或非法挪用。 二、雖然,「高雄市教師會」與「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同時都定有給對方會員「會費互惠」的條款,然而,該兩會的會費收入仍各自獨立;而這二所原市學校的「學校教師會」所收會費,確實上繳到「高雄市教師會」,此有「高雄市教師會」收據可以證明。 其實,會造成目前【「教師工會」與「教師會」並存】的狀況,有著一言難盡的制度性原因。簡單講,雖然「教師工會」具備了法定的協商權和爭議權,但由於《教師法》規定的法定教師組織是「教師會」,而非「教師工會」;現行制度中,校務會議、校事會議、教評會、考核會等法定會議的當然委員,都還是「教師會代表」,而非「教師工會代表」。 為什麼法律不將「教師工會」與「教師會」合而為一呢?我們也想啊,但統治者不想,他們巴不得教師組織不團結,當初才不肯讓教師會直接轉型成工會,以致有今天的混亂局面!但我們難道要因此自亂陣腳,讓統治者稱心如意? 奉勸那些為了壯大自己而劃分敵我、動輒提告的人,醒醒吧!不要再做這種同類相殘的事!到頭來,自己沒得到什麼好處,反而讓官方看了好戲!

2024-05-02〔會務消息〕《教職路平安行》Podcast第12集:一卡在手,全國我有~超優質會員專屬福利

《教職路平安行》 Podcast 第 12 集: 一卡在手,全國我有~超優質會員專屬福利 本會新製作的 Podcast 《教職路平安行》第 12 集上架囉!這集的主題是【一卡在手,全國我有~超優質會員專屬福利】 前幾集都在介紹有關「修法」的資訊,這集節目就換換口味,為大家介紹本會提供給會員的各種好康福利。 大家應該都瞭解,本會的日常工作包括「維護教師工作權益」、「推動教育政策」、「發展教學專業」等等;但大家或許不知道,除了這些「教師職涯權益」之外,本會還能夠透過「簽訂特約商店」的方式,提供會員各種食、衣、住、行、育、樂的優惠福利。 更棒的是,本會是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所屬的地方工會,本會會員不但可享有本會的福利,也同時享有全教總及其他 21 縣市地方工會爭取到的福利! 本集就邀請到本會福利部主任劉晏城老師,幫大家介紹本會有哪些【會員專屬福利】,歡迎踴躍收聽! ☆本集重要內容快速閱覽: ‧ 本會網站《會員福利》頁面( 連結 )※點擊各項【福利標題】可到各頁面介紹。 ‧ 本會文宣電子檔( 連結 ) ‧ 全教總網站《最新福利訊息公告》( 連結 ) ‧ 全教總網站《特約商店專區》( 連結 ) 第 12 集 在各 Podcast 平台的連結如下:  SoundOn  Ü   https://reurl.cc/AjO8YQ  Apple Podcast  Ü   https://reurl.cc/9vpXqn  Google Podcast  Ü   https://reurl.cc/vaW12j  Spotify  Ü   https://reurl.cc/bVERoX  KKBOX  Ü   https://kkbox.fm/by00OT  MixerBOX  Ü   https://reurl.cc/NQR6o9 ★歡迎大家踴躍收聽,也歡迎到我們的臉書粉絲頁( 連結 )或 IG ( 連結 )留言回饋,我們會精選留言在節目中回復哦! ★想要加入福利最優、對教師職場保障最有力的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嗎?歡迎現在就點擊【 線上入會 】!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 高雄市教師會官網: ht...

2024-05-01〔會務消息〕提醒會員:110年就有『教保服務人員假日研習補休』的公文囉!

提醒會員: 110 年就有『教保服務人員假日研習補休』的公文囉! 由於近期又有幼教老師透過會長反映,表示不知道有公文敘明『本市公幼教保服務人員假日研習可以補休』之事,在此特地再次提醒各位會員夥伴,早在中華民國 110 年 1 月 5 日,教育局已發文說明『假日研習可以公假補休』囉! 這份公文明確寫到:『有關本市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參與教保專業知能研習核予公假及補休案,重申依據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辦法第 5 條第 5 款規定,可以公假參加研習』,也明確指出:『 倘於假日參與研習,得經學校或幼兒園同意後核予公假並核予補休 。」此公文當時便已周知本會會員,也公告在本會網站上囉!( 公文連結 ) 然而,我們都知道,幼兒園是包班制,沒有所謂的『空堂』,要教保服務人員「課務自理補休」,他們就必須自付鐘點費,等於是被剝了兩層皮,重複付出勞務,根本沒有任何實質補償。因此,本會現正進行的勞資爭議調解【非上班時間出勤補償】,對於幼教的教保服務人員就非常重要!目前勞資爭議調解的過程,勞資雙方、勞工局及教育局都釐清了許多事情,本會正一步一腳印,謹慎穩健地推進中。 因此,提醒少數教保伙伴,不要因為這個主管機關早就同意的制度,就被摸頭接受了「假日研習補休」的條件;讓主管機關以為教保人員只要這樣就滿足了,反而削弱了本會正在爭取【非上班時間出勤補償】的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