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教育審議委員會第 8 屆第 2 次會議 會議報告 ■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會議日期: 108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 會議地點:高雄市政府鳳山行政中心前棟 5 樓第二會議室 主席:副市長葉匡時(前段)、教育局長吳榕峯(後段) 本會代表:理事長董書攸 ■ 本會提案及決議: 一、請教育局儘速依法建立「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 本會訴求:請教育局建立「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以落實教師法規定,提供老師必要的協助。 會議決議:已與國教署談妥試行方案,新進老師由教育局辦理研習,新聘老師由各校資深教師帶領,學校內也可成立支持團體,支持老師。另外,學生諮商輔導中心也將會由專職人員針對老師部分給予協助。 二、本市公立幼兒園配給特教助理員之條件應比照非營利幼兒園之配給標準,以維護公立幼兒園之教育品質。 本會訴求:本市公立幼兒園配給特教助理員應比照非營利幼兒園之配給標準,附幼的計算標準請與國小分開計算。 會議決議:附幼助理員員額計算與國小分開,比照非營利幼兒園每生每日給 2 小時。 三、請修正本市公立幼兒園之教師員額控管政策,以維護公立幼兒園之教育品質。 本會訴求:公立幼兒園並無減班疑慮,管控不應過高;此外,北嶺國小附幼、溪州國小附幼代課經費比代理還高,應改為代理較為合理,師資也較穩定。 會議決議:公立園所之代理比例,教育局會再研議,儘量符合各園的需求。北嶺國小附幼、溪州國小附幼代課改代理。 四、請改善市立國中班級數核定暨體育班、各類藝術才能班考試之作業期程,以利教師員額計算及招聘等相關行政作業。 本會訴求:各國中班級數之核定最遲於 6 月初完成,且原則上不再更改已核定之班級數,以利學校及早辦理代理教師或兼課教師之招聘作業,避免學校招聘教師及課務排配之困擾。 會議決議:教育局將於每年 6 月最後一周的周一核定國中班級數。 ●有關公幼增班,請參閱會議資料(如下)之「教育局專案報告」。 ------ 附件: 議程及會議資料 ( 請點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