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07-26新聞稿】提高國中教師編制2.2 高雄市教育局應貫徹國家法令! 實務上,教師員額編制應依教師授課節數滿足學生學習節數定之,但長期以來國民中學教師員額編制嚴重不足導致各校兼、代課教師比例過高,影響教學品質甚鉅。自 101 年起本會及全教總以專業精算數據向國教署爭取合理員額編制,在多方努力下終於獲得國教署的認同與支持,於 107.07.06 修正發布「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教育部官網( https://reurl.cc/qDLbn )亦於同日公告完 整說明,標題為 「教育部自 107 學年度起提高國中每班教師員額編制至 2.2 人;併同提高偏鄉教師員額編」 。 因應如此重大變革,高雄市教育局卻拖延 20 天至 107.7.26 才邀集校長及教師團體召開會議研議「 因應對策與修法方向 」,且竟於會議資料中載明教育部「聲稱」 107 學年度開始施行。高雄市教育局不但未能貫徹國家教育法令,連會議資料之遣詞用字都顯見對上級政策之蔑視。 依教育部此次修法之規定,高雄市共應增聘教師 481 名,教育局卻指稱 「無法再採行超額教師留任原校安置方案,教師可能會超額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經查本市 目前「超額教師留任原校安置」共 144 人 ,若依新規定設算,則一般地區學校應增聘之教師數達 405 人,何來超額偏遠地區之疑慮?不禁令人質疑教育局居心何在? 高雄市現有規定 教育部修正規定 應增聘數 一般地區編制數 4,421 4,826 405 偏遠地區編制數 230 306 76 更誇張的是教育局提出的方案:回歸教育部規定,惟刪除「每九班得增置教師一人;全校未達九班者,得另增置教師一人」。擅自刪除教育部發布之法令內容叫做「回歸教育部規定」? 更扯的是,教育局提出方案的理由居然是「較本市現有規定員額編制多 58 人,較可能獲得財主支持」!請問教育局,這是在爆料嗎?爆料教育部法令想保障高雄市學生的受教權還得要看高雄市政府財主單位是否支持? 教育部已明確指出「 107 學年度提高國中每班教師員額編制到 2.2 人,相較於 106 學年度全國將增加 1,493 名員額,其經費已由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設算。」本會強烈呼籲,高雄市教育局應依法行政、貫徹國家教育法令,高雄市政府及市府財主單位理應全力支持,以確保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