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1-21 】 「高中導師費 3000 元」發新聞稿就可以成事!? 成功爭取「高中職導師費比照國中小調整為 3000 元」 事渉上億元經費的政策 ,絕非開個記者會、發個新聞稿可以促成! 全教總早在當初規劃「國中小課稅配套」時,以及往後幾年,已一再爭取「高中職導師費比照國中小調整」,但是,直到去 (104) 年 5 月立法院三讀通過《教師待遇條例》之後,全教總才有了堅實的法律基礎,可以要求政府予以落實。 如果對照全教總去 (104) 年一整年對「《教師待遇條例》立法」及「高中職導師費提高至 3000 元」的推動歷程(大事記如下),可發現全教總(及所屬各縣市工會)需要動用多麼龐大的人力,以進行包括法案研擬、拜會各政治人物、促請黨政協商等等政治遊說工程;相對來說,開記者會、發新聞稿只是最簡單的基本工作。 然而,政治遊說要能有效,需要的不僅是遊說技巧與能力,更要有足夠的政治人脈,而這些,正是過去十幾年全教總 / 全教會累積所得。 ■ 「 《教師待遇條例》立法」及「高中職導師費提高至 3000 元」 推動大事記: ‧ 103 年 4 月 18 日,全教總委請立法委員黃昭順提出《教師待遇條例》全版本法律案,包含「公私校教師待遇一致」、「導師費納入職務加給」等條文。 ‧ 104 年 3 月~ 4 月,全教總於 3 月 13 日 理事會通過提出「《教師待遇條例》全教總對照版」後,即展開 對立法院各黨團及司法法制委員會、教育文化委員會相關立法委員遊說 。 ‧ 104 年 4 月~ 5 月,全教總 動員各縣市教師工會 對選區立委進行遊說 ,並掌握「教師待遇條例」審查進度;本會即與本市立法委員(尤其是黃昭順、管碧玲等重量級立法委員)經常保持聯絡。 ‧ 104 年 4 月 25 日,趁本市多位立委參加本會舉辦之「 SUPER 教師頒獎典禮」時,拜託立委於 4 月 27 日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教師待遇條例》時,支持全教總之訴求。 ‧ 104 年 4 月 26 日,全教總召開記者會,要求「齊一公私立學校教師待遇」。 ‧ 104 年 4 月 27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教育文化委員會聯席審查通過《教師待遇條例》,並決議:「無須經朝野協商、逕付二三讀」。 ‧ 104 年 5 月 18 日,原訂 5 月 19 日 二三讀的《教師待遇條例》臨時決定 5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