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第三學期試辦計畫」經媒體披露後,引發輿論一片撻伐,全教總也在第一時間發出新聞稿,痛批教育部的荒唐決策(詳見本會網站)。
據瞭解,教育部的這個計畫原是一個「本土語言暑假課程」的計畫;後來,規畫單位卻突發奇想,就有了這個「包山包海」的「暑假課程計畫」,所以才會有自由時報的報導。
之後,本會力請全教總儘速要求教育部澄清,並且要求教育部不要濫用「第三學期」此一用詞;於是,教育部便在本週一發佈澄清稿(如附錄)。
而教育部昨天(11/13)也已召開會議討論本案,會中決定:
一、不再使用「第三學期」此一用詞。
二、確認本計畫僅為「本土語言教學課程」的延伸活動。
終於,這個「烏龍案」算是塵埃落定;未來,本會及全教總仍將密切觀察本案的後續發展。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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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國教署澄清稿)
第三學期試辦計畫採學生自願參加,並無國中小暑假只剩三週之情事
公告單位: 國教署 單位聯絡人: 董柏伶
公告日期: 103-11-10 聯絡電話: (02)7736-7483
電子信箱:e-236@mail.k12ea.gov.tw
推動第三學期試辦計畫(草案)昨日經新聞媒體報導後,民眾多有誤解,教育部澄清說明如下:
一、第三學期課程以尊重家長及學生意願為前提,採學校自願性申請、教師及學生自願性參加,係提供家長於暑期中規劃學生活動的另一種選擇,爰無國中小暑假只剩3週之情事。
二、本試辦計畫並未改變現行學制,係於暑假期間提供學校依據在地特色、學生需求及社區資源,規劃二週至四週,總計不超過八十節之課程;且為達本試辦計畫中擴展學生學習視野、增進學習興趣之目標、避免增加學生學習負擔,學校所規劃之課程中活動式課程不得少於50%。
三、有關師資部分,本試辦計畫落實師資開放原則,授課師資不限原學校教師,校際間可相互交流,亦可聘請具專長之學者專家、大專志工、海外返國青年及相關專長人員等擔任師資。
四、本試辦計畫所辦理之活動經費由教育部國教署全額補助,104年度受理全國約100所學校參與試辦,除補助教學人員鐘點費、教材費、雜支等,偏鄉地區另補助交通及午餐費。
五、本試辦計畫已召開跨部會會議並徵詢縣市及部份學校代表之意見,後續將持續徵詢相關民間團體之意見,以凝聚共識。
教育部期許,透過第三學期課程試辦計畫之推動,營造做中學的學習環境,使學生從活動式課程中激發學習興趣、挹注學習弱勢或偏鄉地區學生額外教育資源,或加以傳承及發揚本土語言及文化。並以創新校本特色課程,以活化教學理念及方式,導引學生適性發展,豐富學生學習內容,落實快樂學習之教育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