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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政策議題〕本會與全教總同步爭取調整「高中課輔鐘點費」

本會與全教總同步爭取調整「高中課輔鐘點費」 繼日前成功爭取調整「國中課後鐘點費」( 見 1530期電子報 ),本會今日(3/6)也發文教育局,要求修訂「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習輔導實施要點」及「高雄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修及補修學分補充規定」,並建議比照「兼代課鐘點費」調幅, 將各種「高中課後活動」之鐘點費上限調高為660元 。( 見 本會公文 ) 同時,全教總也於前天(3/4)發文教育部,要求修訂「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以下簡稱「補充規定」),以解決「課輔鐘點費無法合理調整」的結構性困境。( 見 全教總公文 ) 由於現行「補充規定」第6點明定了課輔的收費上限(學期中1,800元、暑假2,400元、寒假800元),在「收支平衡」的限制下,各項課輔開支的額度受到限縮,也因此成為「課輔鐘點費」無法合理調整的枷鎖。 然而,現行「補充規定」是民國100年制定公布的,至今已逾15年。15年來,國內物價指數已大幅上漲,而基本工資與各類薪資基準也已多次調整;這也是教育部去(114)年12月31日宣布「中小學兼代課鐘點費調增20%」的原因,使高中教師的兼代課鐘點費由420元增為505元。但屬於加班性質的「課輔鐘點費」卻因上述困境仍動彈不得,實屬荒謬! 所幸,「補充規定」的規範對象只有「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換言之,本市的市立學校並不受「補充規定」的約束;因此,只需要修改本市涉及「高中課後活動鐘點費」的相關規定即可。 而今天(3/6),全教總也又發文教育部,要求修訂「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重修及補修學分補充規定」,將【合理調增「重補修鐘點費」上限】,一併列入這一波的訴求中。( 見 全教總公文 ) 本會及全教總將積極追蹤後續進度,相信很快就會有好消息。敬請大家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