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評鑑定位不清、CP值低 本會建議停辦或轉型
昨天(8/9),「高雄市10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校評鑑觀察團」召開第二次委員會議,這是一場決定「學校評鑑存廢」的意見統整會議,雖說最後仍要回到教育局的會議作決定,但卻是我們表達基層看法的機會。
會議中,各觀察委員(高雄市教審會委員)分別提出各自觀察到的現象及改進的可能性。與本會不同的是,與會多數委員仍肯定「學校評鑑能帶給學校體檢的意義」,但也同意本會主張的「改善追蹤機制、簡化評鑑、與校長任期脫鈎,以及增加後設評鑑」。
最後,會議做成幾項建議供教育局參考,包括:
一、學校評鑑指標若調整或有所有修訂要在實施一年前公布,因此,學校評鑑之定位、簡化、流程等建議事項都將列入教育局的討論重點。
二、學校評鑑的後續追蹤機制研議。
三、評鑑意見公布的可能性探討。
四、績優學校延長評鑑間隔的可能性探討。
五、國中、小方式、流程是否要一致。
六、後設評鑑研議。
七、學校間彼此分享經驗之機制。
八、獎勵(金)以及補足學校不足的可能。
以下,則是本會代表的發言重點:
■應釐清學校評鑑的功能定位
法定評鑑或「教育部來的評鑑」無法不做,這一點我們可以理解,但「國中、小學校評鑑」並非來自中央的規定,而是教育局強勢推動的政策。由於基層反映「國中小學校評鑑勞民傷財、功效有限」,本會已於教審會中提出質疑,並要求停辦。但當時,委員們無法在教審會做出具體建議,才有現在這個「學校評鑑觀察團」的形成。
本會完全不能同意將「不放心校長所為」作為學校評鑑存在的理由,若因少數低能或不肖的校長而要全部的學校也得陪著評鑑,就好像「為了抓小偷,卻進行全民家庭清查」一樣荒謬!多年前,本會就曾建議教育局建立「不適任校長淘汰機制」,如今,本會也願意提供具體做法。
■學校評鑑應符合成本效益
根據本會代表這次的實地觀察,國、中小學校評鑑完全不符合成本效益~有些學校全體總動員花上一年半載的時間,就只為了準備學校評鑑;最後就算獲評為績優學校,也只換來「口惠實不至,對現場基層教師無關痛癢」的幾支嘉獎。相對的,大學評鑑或高中職校務評鑑,凡獲評績優,至少還能獲得可觀經費獎勵(或是獲得補助的資格)。
如果,國、中小學校評鑑不是為了「(實質上)獎勵績優」,而只是為了「體檢」,則實在有比較「不勞師動眾」的做法,本會提供簡要建議如下:
一、凡可用資料查核之事項(校內辦法制定、委員組成、會議召開等等),全部改採線上查核即可(由教育局負責即可);必要時,再由督學到校抽查即可。
二、每年,由教育局編製《「學校經營問題」問卷》(線上)給各校,由各校校長、教師會、家長會同時填答;問卷要求填答三項內容:
1.說明問題及嚴重性;
2.說明學校目前解決策略及解決進度;
3.是否需要教育局協助解決及希望協助重點。
教育局經過初步研判後,凡有需要到校訪視者,再委請一組委員(2~3位)同時到校(1整天)瞭解狀況,以確定如何協助。若未提出協助需求,或經研判不需要到校訪視者,即免訪視。
■參考其他縣市進步做法 將學校評鑑轉型
就本會了解,台中市的校務評鑑已轉型成二個「支持學校發展」的計畫:
一、亮點計畫:由學校自行提計畫發展學校特色,教育局編列經費(由原先的校務評鑑經費轉列),提供學校10、20、30萬元等級的補助,不強迫,自由申請。
二、扶助計畫:在教育局排定的時程中,自行挑選一個各校適宜的時間點,由學校自行設定檢核目標,邀請專家學長協助學校檢核,所有經費由教育局編列。
本會深切期盼高雄市教育局能以「行政支援教學」的立場,認真思考「替代學校評鑑」的其他可能性,許高雄教育一個光明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