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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議題〕【101-1-31新聞稿】 12年國教,高雄市應展現改革魄力

~本會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樂學計畫作業要點(草案)」之意見 


          1月19日,教育局召開「高雄區高中高職入學推動工作小組免試入學與就學區規劃組會議」(議程參見附件1),討論「高雄市103學年高中職免試入學樂學計畫」(以下簡稱《103學年草案》,參見附件2);換句話說,就是高雄市正式實施「12年國教」的第一年計畫。 

        由於事關「12年國教」成敗,更攸關本來學子升學權益;對於本次會議高雄市教育局呈現之不當作為,會議當天,本會代表即以離席表示抗議。本會之質疑與意見如下: 


一、倉促討論,有偷渡之嫌 

        19日(四)召開會議,但教育局13日(五)才發文,而大部分代表遲至17日(二)才收到通知,會議內容更是在18日(三)早上才收到;如此攸關學子升學權益的重大計畫,教育局卻在過年前以幾近「偷渡」的方式企圖闖關通過,令人遺憾! 

        教育局於工作報告中指出:「教育部中教司於100年11月下旬,請各招生區及地方主管機關應在101年4月前完成103學年度免試入學方式與就學區規劃草案,並臚列應討論事項。」本會質疑:既然是在「4月前」,為何必須在1月就決定?會議為何選在過年前大家都在混亂的時候?草案為何又不儘早提供?難道就是怕大家有異見? 

        此外,教育部要求「臚列應討論事項」,應指「計畫中之待討論事項」,例如「特色高中之入學方式」、「同分比序之依據」…等等;但草案中卻隻字未提,難道教育局已有定見? 


二、免試入學名額應符合公平原則 

      《103學年草案》中規定:「高雄高中、高雄女中以核定招生名額20%以上,其餘公立高中以核定招生名額65%以上、公立高職以核定招生名額75%以上,私立高中職及進修學校以核定招生名額85%以上為原則。」反觀101學年的規定:「高雄高中、高雄女中以核定招生名額15%、其他公立高中以50%、公立高職以55%、私立高中職及公私立進修學校以60%以上為原則。」而100學年的規定:「高雄高中、高雄女中以核定招生名額10%~20%為原則,其餘各高中職依以下方式辦理。各公立高中職應訂定提供給對應國中(20%~35%為原則)及非對應國中(5~10%為原則)之招生名額。」 

        我們質疑,其他高中職每年一路以15~20個百分點提高免試入學的名額,為什麼雄中、雄女卻只到「20%」就自動凍結?既是國民基本教育(12年國教,不是嗎?),應該是強調「全民機會均等」的教育,不是嗎?至於雄中、雄女要保留多少作為「特色招生」?免試入學的名額要提高到多少?當然都可以討論,但卻應該公開進行,而不是用草率或「偷渡」的方式。(當天會議中,本會代表質疑「20%」數字如何得來,教育局答:曾邀相關人員舉行「會前會」!這難道不是變相的「私相授受」?) 


三、「超額比序積分」應超脫篩選人才之思維 

       《103學年草案》最後附了一個「超額比序積分對照表」,作為報名人數超過某高中職招生名額時的入學依據,其中採計的項目琳瑯滿目(包括競賽成績、記功嘉獎、在校成績、會考成績…等),仍是現有「優者勝出,為高中職取才」的思維;如此一來,12年國教「紓緩學生升學壓力」的目標將完全破功! 

        本會認為,既是「國民基本教育」,就應站在「全體國民」的立場,提供每位國中生均等的就學機會,不因其條件有所不同。而免試入學的政策早已宣示「學生主體」、「多元適性」、「就近入學」的原則,因此,應考慮比照國中小的入學方式,以居住地作為入學依據,高職則同時依國中期間完成之「職業性向評估」作為入學依據。當然,以上作法僅屬原則性構想,正需要開放討論、集思廣益;這也應該是教育部要求「臚列應討論事項」的重點吧! 

        高雄市是最早推動「免試升學」的縣市,當初就以「樂學計畫」獲得各界好評;如今,教育部已宣示將全面實施12年國教,高雄市更應該展現改革魄力,提出進步的作法,發揮領導的功能。對於本次會議及《103學年草案》的問題,希望教育局能妥善處理,以挽回高雄市的進步形象! 



高雄市教師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聯絡人:祕書長 周益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