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5-27 新聞稿】 教育局長神解釋師生比 基層特教老師抓狂 這二天,多位議員針對「特教資源班生師比過高」質詢教育局,但吳局長答覆時卻「糾正」議員,表示「師生比 1:8 」應該以「(每組)實際上課的學生人數」來計算;因此,「(高雄市特教資源班)百分之九十七點幾都合格!」 聽到教育局長如此「神解釋」,基層特教老師簡直氣壞了,認為局長說法混淆視聽,紛紛要求:「請教育局公開說明師生比的計算方式,為何與中央法規不同?」(見附錄 1 ) 特教老師指出,中央法規對「資源班師生比」的定義應該是指「(每位教師)服務學生總人數」,絕對不是如吳局長所說的「每組上課的學生人數」;因為每個特教老師除了上課,還要為每位學生撰寫 IEP 、與每位學生家長個別舉行 IEP 會議、提報疑似生的鑑定資料、為每位學生執行適性安置的各項事前事後工作,還得協助普通班導師處理學生在學業、人際適應、親職教育及行為上的各種問題,上課備課只佔特教老師工作的一小部分。 再者,正如一位特教老師說的,特教學生本來就必須分組上課,而且人數不能過多,「一組學生可能有自閉症、學障、情緒障礙,然後說我們『一組上課低於八人已經很公道』!?」 還有老師用實際情形來反駁吳局長的『上課人數說』:「…以(我目前)巡迴個案數 20 個學生來說,若照局長用每節授課人數來算師生比,我們不就師生比變成 1:2 至 1:4 ?這樣對嗎?」 事實上,去( 108 )年 10 月,教育局在對市議員林于凱質詢的書面回復中就指出:「 108 學年度高雄市國小身心障礙資源班共 176 校、 207 班,師生比分布從 1:2 至 1:14 ,主要集中在 1:8 至 1:11 ;國中資源班共 79 校、 103 班,師生比分布從 1:7 至 1:14 ,主要集中在 1:9 至 1:11 。其中超過師生比 1:8 之班級數,國中計 86 班,佔 41.55% ;國小計 151 班,佔 68.21% 。」(見附錄 2 )白紙黑字,與吳局長這次答復議員的「 97% 都合格」完全不同! 我們很納悶,去( 108 )年 10 月的教育局長和現在的局長,到底是不是同一個人呢? ■ 發稿單位: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 ● 附錄 1 : 【聲明】請公開本市特殊教育師生比的正確計算方式,說明為...